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53000000/202507210000015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6-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合水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三次全国土壤 普查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16号)和《甘肃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合水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笫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的决策部署,合水县在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检测化验收尾工作及内业检测数据审核、复检、省级验收及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合水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有序推进成果验收与汇交,力争2025年完成成果编制任务。
二、实施内容
根据2025年中央财政笫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要求,实施主体是合水县笫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内容如下:
(一)完成内业数据审核与验收。按照内业制备与测试化验验收方案、内业数据审核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全县658个样品内业制备与检测数据审核、复检任务及县级内业自验和省级验收工作,及时整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二)按期形成普查成果。按照国家、省市县土壤三普成果形成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方案要求,县土壤办完成合水县的基础图件、专题成果、普查报告及志库类等成果编制任务。
(三)完成剖面土壤系统分类鉴定。县土壤办对照修订后的土壤分类系统,逐一核对二普土种和三普剖面,完善县级土壤类型清单,上报省土壤普查办,形成全省土壤分类系统。
(四)严格把关成果质量。按照成果形成质量控制方案要求,县土壤办落实质量控制主体责任,严选成果编制单位,组建质控专家队伍,扎实开展过程指导、中期评估、抽验整改和结果审核等工作。
三、资金安排和使用
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合水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资金30万元,资金用途如下:
省土壤办对合水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制备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培训指导、数据审核汇总、成果形成与验收等。
四、实施进度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2025年6月上旬完成内业数据审核与验收;力争2025年12月完成合水县成果编制任务,2025年12月下旬开展项目评价和验收。项目资金执行进度9月底达到80%以上,12月底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土壤办按照承担的任务抓好项目实施,依据省土壤办“一季一调度、半年一通报”的机制要求,县土壤办及时上报工作进度,落实项目质量控制要求,强化项目“笫一责任人”责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培训指导。县土壤办采取现场和线上技术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主动邀请省级技术指导组、对接省级包片专家,按照土壤三普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加大质量控制、数据汇交、成果编制等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培训效果,确保普查质量。
(三)严格资金管理。县土壤办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3〕80号)有关规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高效使用转移支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
(四)开展绩效评价。县土壤办及时更新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资金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上传支付凭证。县土壤办按照省市要求于2025年12月10日前将合水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实施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上报省市土壤普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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