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53000000/202507210000015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2-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合水县2025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项目实施方案
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耕地质量监测与等级调查评价、科学施肥增效工作是农业部门履行耕地保护、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根据《甘肃省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甘农农发〔2023〕1号)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项目实施方案及下达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7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核心,持续加强耕地保护、完善占补平衡、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筑牢全县粮食安全基石。
二、工作目标
2025年省级财政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含耕地质量监测评价)项目补助资金主要支持完成2025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耕地质量监测、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等相关工作,确保省级4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正常运行、省级耕地质量等级稳中有升,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补充耕地质量省级验收工作。按照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实施细则及技术规范,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配合省级验收组和第三方单位完成土壤样品采集、实地踏勘调查及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质量等级评价等工作。
(二)开展2025年耕地质量监测工作。严格按照《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9),依据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行政区划、作物种植情况,统筹谋划、科学布点,进一步完善4个省级长期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标准化设置、常态化监测等工作,定期掌握耕地土壤养分变化情况。
(三)开展2025年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依据国家标准《耕地质量等级》《县域年度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更新2025年县域耕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工作,及时掌握不同区域耕地质量等级现状及演变趋势。
(四)配合完成科学施肥增效任务。统筹开展田间试验、技术推广、农户施肥调查、施肥建议卡入户、短信推送配方服务、宣传培训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30万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
四、补助标准与资金使用
2025年省级财政下达补助资金5万元,补助标准及资金使用如下:
(一)耕地质量监测。耕地质量监测补助0.92万元,我县共设4个省级耕质量监测点,每个点补助0.2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监测点地块租赁、样品检测(pH、有机质、安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等常规5项、微量元素及水溶性盐总量)、试验布设、标识牌及试验小区隔断带设立等。
(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补助1万元,按照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要求,主要用于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编制。
(三)科学施肥增效。科学施肥增效共补助3.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田间试验、技术推广、农户施肥调查、施肥建议卡入户、短信推送配方服务、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
五、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协同财政局、统计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搞好沟通协调、整合各方力量,组织成立技术指导组,集成技术模式、落实技术要点,细化补贴标准,负责试验示范、措施落实、检查考核,扎实推进任务落实。
(二)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3〕79号)要求,加强绩效考核,保障资金规范使用,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中填报项目资金支出和绩效进展情况。按照国家标准《耕地质量等级》《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及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规定,选择具有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和技术力量雄厚且评价结果可靠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确保监测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快工作进度,定期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支出及绩效监控情况,及时完善工作档案。2025年3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4个省级耕地质量等级长期定位监测点过录表,6月底前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12月20日上报年度总结、绩效自评报告、试验研究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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