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體版
  • 无障碍
  • 本站地图
  • 关怀版

合水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部门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53000000/20250417000001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4-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合水县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按照《甘肃省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甘开办发〔2019〕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政策扶持,积极引导农村已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提高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切实将教育扶贫成果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二、补助对象及条件

补助对象为已录入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已脱贫或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或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且在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在校学习的子女。

三、补助标准

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补助,分春、秋两学期,每学期补助1500元。在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其他相关教育资助政策。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的宣传动员作用,以2024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发放人员为参考,结合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导出的2024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名单,组织力量对已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在校学生(包括定岗实习)全面进行核查摸底,确保应补尽补、不落一人。

(二)提交资料。各乡镇要及时通知已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上报学生学籍注册登记证明(或在校证明原件)、户主社保卡复印件(以庆阳“阳光惠农”系统录入的账号为准,复印件要清晰),并填写《合水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附件1),由乡镇确定专人统一收集整理,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按照学生提交资料对学生入学时间、学校名称、学制等内容认真填报《2025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摸底表》(附件2)。春季学期于2025年4月20日前,秋季学期于2025年9月20日前将附件1及申请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数据比对。县农业农村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补助学生申请资料及资格复审,复审结束后将补助人员名单反馈各乡镇。

(四)公示监督。各乡镇在收到县农业农村局复审的补助人员名单后,及时在补助人员家庭所在行政村及乡镇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留存远、近各一张公示照片。公示无异议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经乡镇审核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的《合水县202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花名册》(附件3)。

(五)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办理资金拨付手续,补贴资金通过庆阳“阳光惠农”系统发放到户。

(六)关联受益户。资金拨付完成后,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雨露计划+”模块中,将享受补助学生情况录入,实现项目实施情况的查询统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要确定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专门办理,加强组织动员,充分发挥包村干部、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对“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的知晓率。

(二)认真核查核实。各乡镇要结合全国防返贫监测数据系统对符合补助条件的“雨露计划”相关信息进行核查核实,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要与全国防返贫监测数据系统保持一致,系统内户籍已迁出学生不能享受补助政策)。

(三)坚持公开原则。补助发放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发放补助前,各乡镇要组织相关行政村对确定补助的“雨露计划”学生及时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督查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县人社局、县教科局不定期对各乡镇已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给予补助情况通过入户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督查、抽查,确保“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落实落细。

《合水县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