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體版
  • 无障碍
  • 本站地图
  • 关怀版

合水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部门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53000000/202407080000018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7-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2024年合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40号)、《庆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农发〔2024〕65号)和《合水县委合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有效做好2024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合发〔202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育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以“保粮、扩畜、提果、优菜、强菌、兴草”为抓手,重点培训粮食高效生产、粮油套种复种、设施农业生产、中药林栽培、苹果提质增效、畜禽标准化养殖、食用菌标准化生产等先进种养实用技术,不断提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培训的覆盖面,实现全县主导产业种养户培训全覆盖,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助推我县农业产业提质增效。

二、培育任务

(一)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育任务

2024年全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800人,其中:培育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100人;培育专业生产型高素质农民450人,包括玉米大豆单产提升150人、油菜扩种100人、食用菌种植50人、奶农培训50人、蔬菜生产100人;培训技能服务型250人,包括平地机械操作工(农机手)90人、苹果+农村电商80人、奶羊产业骨干人才80人。培训机构由县农广校和第三方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具体任务如下:

1.县农广校培训任务。充分发挥县农广校主阵地作用,由县农广校牵头,县蔬菜办、县畜牧兽医站、县果业发展中心、县农技中心、县农经局、县农机中心配合,负责完成390人培训任务,其中:食用菌种植50人、奶农及服务人员130人、苹果+农村电商人才80人、油菜扩种100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合作社理事长)30人。

2.第三方培训机构培训任务。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抓总,县农广校负责业务指导,第三方培训机构负责完成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育410人,其中,县农经局结合合作社发展,配合完成70人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训。县农技中心结合玉米大豆单产提升,配合完成150人专业生产型高素质农民培训。县蔬菜办结合蔬菜生产,配合完成100人专业生产型高素质农民培训。县农机中心结合平地机械操作工(农机手),配合完成90人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

(二)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任务

县农广校在完成承担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基础上,年内还需面向小农户开展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计划在2023年省级“和美乡村”(段家集乡北头村、太莪乡关良村)共开设2个培训班,每班人数不少于40人,培训时长半天至1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质素养课程,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育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训期间填写真实完整的《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信息签到表》,并将《信息签到表》和现场照片上传至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举办培训的行政村应设置1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三)资金来源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120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0万元,县级有效衔接资金70万元。

三、培育要求

(一)遴选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对象为年满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青年和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开展培训。各类培训对象当年不得重复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往届学员可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训。

1.经营管理型。重点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发展带头人、乡村建设带头人、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青年、种养加能手等。

2.专业生产型。重点培训从事大豆生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玉米生产、油菜生产、小麦生产、蔬菜生产、苹果生产、牛羊养殖、生猪养猪、食用菌生产、中药材生产、奶农培训等农业劳动者。

3.技能服务型。重点培训动物防疫、农机手、农村电商、耕地保护、学法用法、沼气安全生产等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乡村社会事业服务人员等。

(二)保证培育时间。各培训机构围绕全县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结合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合理确定培训时间和规模。

1.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时间为:经营管理型培育的时间不少于15天(含线上学习3—4天,每天6个小时),原则上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按照总学时的20%、60%和20%进行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及观摩交流原则上不少于3—5天;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育的时间不少于7天(含线上学习1天,6个小时),原则上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按照总学时的10%、80%和10%进行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及观摩交流不少于3天。

2.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时间:原则上为5-7天,其中:经营管理型7天(3天理论+3天实训观摩+1天网课),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5天(2天理论+2天实训观摩+1天网课)。

(三)培育方式。依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间,结合农时分段开展培训。优化组合集中学习、实习实训等培育方式。

1.集中学习。以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

2.实习实训。根据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在集中理论教学的基础上,按照农时季节,组织群众进田地、进大棚、进果园进圈舍,开展跟班学习,通过面对面、手把手开展实操演训,让参训农民在生产实践中掌握关键技术。

3.观摩交流。遴选一批生产技术先进、发展成效较好示范效应明显、具备培训条件的种植基地、养殖场和科技示范点,通过组织群众现场观摩,将新技术新成果展示给农民看,让参训农民直观感受科技创新带来的效益,增强发展产业的信心。

4.线上学习。充分利用“甘农云”APP、“云上智农APP或“老刀学霸”APP等软件开展在线学习,确定在线学习课程或内容,确保线上学习质量。

5.孵化指导。在模拟创业环境下,组织学员创业见习和创业实训,演练创业过程。

(四)做好跟踪服务。鼓励高素质农民报考农广校中专班,提升学历层次。支持高素质农民加强协同合作,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培训手段开展在线教育培训,并从生产需求、技术咨询、创业引导、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全程跟踪指导和服务,增强高素质农民发展能力,逐步形成“培育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和区域性农民创业兴业的良好局面。

(五)规范经费使用。培育主要用于需求调查、课堂培训、实习实训、观摩交流、线上学习、跟踪服务等培育各环节所需的场地和车辆租用、师资聘请、学员食宿、培训设备及耗材、工作人员差旅费(县级有效衔接资金不得列支工作人员差旅费、租车费用等)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合理性支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不得用于培育机构的基本建设,不得切块给各部门使用。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工作对接,加快执行进度,及时将资金分配、绩效分解和资金支付等信息规范录入“财政数据平台”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四、组织实施

(一)确定培育机构。培育机构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指定或公开招标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个。要充分发挥农广校主阵地作用,持续提升农广校培训组织能力,强化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全面支撑。统筹用好部级、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注重吸纳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参与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用好科技、教育资源,服务农民综合素质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鼓励农业企业投身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有偿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

(二)制定培育计划。培育机构从培育对象、培育时间、培育内容、培育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方面,制定简单明了、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查批复后实施。

(三)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根据培育计划,按照不同的培育类型进行不同培训内容的设置和学时安排,各专业课程包含综合素养课(主要包括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生态环保、新能源利用、科学素质、融资贷款、禁毒知识艾滋病防治、农民工权益维护等)、专业技能课(主要包括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电商营销、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险、绿色发展等)和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三大模块。各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和安排课程内容和学时。培训教材可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也可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择优选编或选购。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线上学习,线上学习学时数不得高于总学时数的30%。

(四)遴选优秀师资。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优先从师资库遴选确定,主要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践讲师、创业导师等。理论教师指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的正规院校教师;技术讲师指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土专家”“致富能手”等;政策讲师指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讲师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

(五)规范组织培训。培训班实行班级管理制度,按类型、分产业分工种设班,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育每班不超过50人。培训机构要按班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合水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附表3),培育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培育机构要对参训学员身份证(正面)数码照相,并采集每次培训活动数码照片(必须有日期自动生成),以备归档。培训班结业前,开启并动员和组织培训学员通过“甘农云”手机APP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课程、培训基地进行独立在线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参与评价的学员比例不低于85%。

(六)开展学习考评。培育机构要通过过程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理论考试(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和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全省统一式样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附表4)。

(七)做好信息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将通过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审核承担培育任务的各机构提交的开班计划和学员信息;各培育机构要现场组织学员通过“甘农云”平台或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学员注册信息和培训信息,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要继续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育机构、基地和师资标星工作;要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等平台报送培育信息和工作动态,每个培育机构年内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

(八)健全培育档案。培育机构要按照真实完整、建档规范、装订结实、直觉美观的要求,参照《合水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档案和班级档案目录》(附表5)格式,做好年度机构档案、班级档案和备查档案的整理和装订。

五、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采取机构总结、县级验收的办法进行,以确保培育工作的真实性、档案建设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一)机构总结。培育机构要从培育计划、培训时间、培育环节、培育效果、培育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健全培育档案,申请县农业农村局验收。

(二)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要对每个培育机构的任务完成、教师遴选、教材发放、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效果、学员信息上报、档案建设、资金使用、培训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专班,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培训方案,细化任务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取得实效。各培育机构及业务配合单位要把高素质农民培育纳入农业农村经济重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确保任务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农业农村局在培训中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职能,作为项目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是做好项目的安排部署、统筹指导、协调落实和督导检查,监督培育资金使用,履行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各培育机构负责制定培育计划,要确保一班一案、落实培育环节,管好用好培育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协助培训机构完成学员的遴选、确定、上报及集中培训环节实习实训场地的落实。

(三)强化安全工作。各培育机构一定要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重点做好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和外出考察期间学员在吃住行等方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工作。制定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确定专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注重总结宣传。各培育机构要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功模式的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挖掘宣传,树立示范标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见物见人”讲好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成就故事,有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呈现工作成效,积极营造有利于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