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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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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53000000/202312150000023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合水县2023年奶羊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5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省市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和构建“三元双向”生态循环农业体系要求,为进一步明确2023年发展目标,确定建设内容,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全县奶羊“一县一品”特色优势产业稳步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重点突破、梯次推进”和“产业化带动、标准化养殖、规模化发展、品牌化引领”的总体思路,以“繁育基地强种源、养殖扩群优奶源、助农增收壮财源”为主线,围绕健全良种繁育体系、羊乳加工体系、奶源供应体系、饲草保障体系、粪污利用体系、科技服务体系,持续打造培育专业乡、专业村和奶羊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推进奶羊“一县一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模式

坚持“以合作社为主体,以家庭农场、分散养殖户为补充,以繁育中心为核心”的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以分散养殖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主要组织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实现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三方互利共赢。

三、重点工作

新(扩)建200只以上合作社20个、50—200只家庭农场75个、10—50只分散养殖户520户,引进羊只1.8万只,自繁0.35万只,年末奶羊存栏量达到10.8万只以上。改良中低产奶羊1万只,创建良种核心群2个,争创省级奶羊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争取申办召开甘肃第一届国际奶羊产业发展大会、奶羊产业博士论坛等大型会议。

(一)建设奶羊良种繁育中心。通过开展人工授精、胚胎移植等技术,繁育羔羊2000只,年底存栏量3000只以上,生产冻精3000—5000支,引进东佛利生奶绵羊200只。完成示范推广科技楼、羊博物馆展厅装饰、实验室装修,场区环境整治、亮化等附属工程建设。

(二)新(扩)建合作社。以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为方向,持续推进合作社新(扩)建工作,新建合作社15个、扩建5个(含板桥骏源奶绵羊改良合作社)。

(三)新建家庭农场。倡导群众充分利用弃耕地、撂荒地和废窑旧庄,发展家庭农场75个。

(四)发展分散养殖户。大力推行“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带动养羊积极性高的群众进行舍饲养殖,发展分散养殖户520户。

(五)创建奶羊联合社。通过在太莪乡建设饲草加工企业、技术服务站、实训基地等,率先探索创建奶羊联合社1个,总结做法经验并在全县推广。

(六)盘活闲置养殖场。对12个闲置养殖场,由所在乡镇通过招商引资、转型升级、打造养殖小区等方式,全力盘活闲置养殖设施。

(七)养殖场补栏。对已建成存在缺栏问题的养殖场,由各乡镇负责指派专组专人,研究对策,督促落实,完成补栏任务,对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补栏任务的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补助政策

采取托养托管、按股分红、吸纳就业、贴息贷款、技术服务指导的联农带农模式:按照经营主体奶羊存栏量每50只,带动1户农户养殖奶羊10只以上(含10只),或吸纳1名群众在养殖场连续务工时间6个月以上,或采取订单收购的方式,带动1户农户种植饲草3亩以上。经营主体必须达到联农带农要求即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新(扩)建奶羊养殖场(户)建设补助

(1)贷款贴息:新(扩)建养殖场(户)和未享受贴息贷款政策的原有养殖场(仅限于补栏或扩栏),按照每只羊1000元标准,以银行贷款凭证为依据贴息扶持3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21年养殖场贷款2年期满的,根据养殖场发展实际情况,可再延长贴息2年,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按50%进行贴息。

(2)羊只补助:一是基础母羊补助。新(扩)建养殖场(户)提供调引羊只的检疫合格证明、购羊合同等证明材料,经乡村初验、由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乡村落地监管后,对引进羊只(8月龄以上)每只补助1000元。二是差异补助。依据引进羊只产奶量,在交奶期结束后,日均单产量(日均单产量=交奶总量÷当年验收羊只数量÷交奶天数)达到1—1.5公斤,每只羊补助200元;达到1.5公斤以上,每只羊补助500元。三是种公羊补助。按照存栏基础母羊200只配备1只种公羊标准,对养殖场自购12月龄、体重50公斤以上的优质萨能种公羊,凭购羊协议及检疫票据等,在动物监督平台核验后,每只补助3000元。

(3)圈舍补助:新(扩)建养殖场(户)按照每只羊圈舍建设需2平方米核算,标准化羊舍建设每平方米补助50元,即每只羊圈舍补助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建设羔羊暖棚,配备羊床、电热板(保温灯)、热水器、卷膜器等设施,每平方米补助100元。

2.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补助。养殖场新建标准化贮粪场,经验收达到环保要求的,按照养殖规模,贮粪场建筑面积进行分类补助(50—200只规模,建设面积20㎡—40㎡,补助0.3万元;200—500只规模,建设面积40㎡—100㎡,补助1万元;500—1000只规模,建设面积100㎡—200㎡,补助2万元;1000—5000只规模,建设面积200㎡—1000㎡,补助5万元;5000只规模以上,建设面积1000㎡以上,补助8万元)。对养殖场已建成的标准化贮粪场,未享受政策补助的按以上标准给予奖补。

3.养殖机械设备补贴。乳品加工企业、养殖场(户)新购羊乳冷藏罐、运输罐、巴氏杀菌机和挤奶设备,在规定名录外自购奶羊产业发展所需机械,按照购置价格的50%予以补助。

4.科技服务。由专家技术团队通过科技研发开展奶羊核心种群培育,并对全县奶羊改良提供技术服务。县畜牧兽医站为存栏千只以上的合作社聘请常年驻场兽医,并进行量化考核,督促完成年度指标任务,每年补助3万元。

5.鲜奶补贴。养殖场(户)交售鲜奶,以羊乳市场价格为准,乳品企业收购价外不足部分由政府对养殖场(户)予以差额补贴(全县日交奶量达到4吨以上,政府不再进行差额补贴)。鼓励乳品加工企业、合作社建办羊乳收奶站,根据建设规模每个补助2—5万元。新建羊乳加工企业可享受贷款贴息(贷款金额300万元以内)。

6.人工授精补贴。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全县奶羊采用同期发情、人工授精技术进行配种,妊娠率达到90%以上(配种后45天B超检查),每只羊补助50元,冻精由县奶羊良种繁育中心提供。

7.奶羊产业发展奖补。鼓励全县养殖场(户)抱团发展,成立奶羊产业发展联合社,年底对联合社运营情况和“联农带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优选表彰奖励20—30万元。对奶羊养殖的龙头企业、养殖场(户)由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站、县奶羊产业办进行综合考评,对运营状况良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予以2—5万元的表彰奖励。

8.创业补助。鼓励未就业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建办养殖场发展奶羊产业,养殖规模50—200只,奖补1万元;200只及以上的,奖补2万元,大学生还可享受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岗前培训、非公经济就业等人社部门扶持政策。

9.人才培训补贴。鼓励养殖场(户)负责人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当年参加省级“头雁”项目并获得相关产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可享受培训补贴资金5000元;参加“中国乡村振兴创业者支持计划”项目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可享受补贴资金3000元;当年参加“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并获得相关农民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可按职称级别获得相应的补助资金(初级300元、中级500元、高级1000元)。

10.品牌建设补助。企业、养殖场申报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或保持有机产品认证、续展绿色食品认证、复查换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每个无公害农产品补助5000元、绿色食品补助10000元、有机农产品补助30000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县产业领导小组统筹抓促、靠前指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细化工作责任。乡镇要确定专人对养殖场(户)羊只、资金、鲜奶交售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管,建立起“领导负总责、层层抓落实,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奶羊产业在推进上体现高水平、在落实上体现高标准、在效果上体现高质量。

(二)强化协调配合,提升服务水平。各单位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沟通,紧盯产业推进进度,及时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服务水平,激活发展动能,为全县奶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县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履行产业发展牵头责任,组织落实好产业发展规划和检查指导工作。县畜牧兽医站要做好草畜种养结合、良种繁育、圈舍建设、疫病防控、驻场兽医监管考核等指导服务工作,同时做好全县奶羊口蹄疫、小反刍、三联四防等疫苗接种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县奶羊产业办要及时总结科研和技术推广成果,形成科学养殖规范性流程,总结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成功经验,指导养殖场(户)科学养殖。县农投公司要加强对良种繁育中心的管理,加快奶羊繁育中心二期项目建设,力争5月底前全面完成。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养殖场、合作社用地审批和上图入库指导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优先安排基础建设项目,落实好各项补助政策。县水务、供电部门要协调解决好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县农机推广中心要围绕奶羊产业发展,全程保障落实农机具政府补贴,最大力度支持发展。县农广校要积极牵头组织养殖场(户)开展各类培训,落实培训补助政策。县产业化中心要为申报羊乳绿色有机认证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县金融机构要用足用活政策,缩短办理周期,加快贷款进度,确保渠道畅通。各乡镇要紧盯目标任务,全面宣传动员,精准落实政策,加快工作进度,推动奶羊产业提质增效。

(三)强化宣传培训,注重典型推广。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对奶羊产业扶持政策进行宣传。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县上开展的各类培训、技术指导、交流学习,使用先进科学技术,改变当前落后的饲养方式。同时着力探索一些好经验和好做法,培育树立一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示范作用强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奶羊产业“乡看乡、村看村、农场看农场”的竞相发展态势,真正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按照县委、县政府把奶羊产业纳入2023年乡镇部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评价范围内进行考核的要求,根据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紧盯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通过跟踪督查、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实行“周督查,月通报,季调度,年评比”督导抓促机制,及时全面掌握工作动态,提升工作成效,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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