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53000000/202310230000022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10-2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对全县苹果果库(窖)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的紧急通知
各涉果乡(镇)人民政府:
进入10月,我县经历了连续多日的降雨,部分乡镇降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土壤水分严重饱和,湿度大,重量倍增。加之果农自建果窖质量不高,部分果窖建设年限长,自建果窖的安全危险加大,在使用过程中的突发情况不可预防。目前进入苹果采收存贮期,为了加强果库(窖)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损失,确保涉及从事果品贮运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对县内的所有贮藏果库(窖)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10月11日-10月15日。
二、主要内容
1、对全县苹果果库(窖)进行排查;
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果库(窖)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立即停止使用。
三、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正值苹果存贮待售的关键时节,广大果农利用苹果果库(窖)进行存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果库(窖)重视程度不够,严重影响从事果品贮运人员及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为了切实保障群众自身安全和利益,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苹果果库(窖)排查摸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专抓此项工作,抓紧组织摸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迅速开展摸排。按照下发的全县果品贮藏库(窖)排查摸底登记表内容,各乡镇安排专人逐村逐户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照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要求,确保不漏村不漏户,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果库(窖)漏报和隐瞒不报。
三要及时消除隐患。针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果库(窖),要立即向企业和农户下发告知书,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停止使用。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要准确汇总上报。10月15日6点前,各乡镇将摸底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县果业发展中心,纸质版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