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23000000/202309130000004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8-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做好2023年度雨露计划支持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开办发〔2019〕97号)精神,现将做好2023年度雨露计划支持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县已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
二、扶持条件
扶持对象享受扶持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已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且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是指已经录入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已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困难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补助标准
贫困家庭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给予家庭助学补助,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年按3000元的标准补助,分春、秋两季发放。
四、工作步骤
(一)村级摸底上报
1、乡镇要督促村级做好入户宣传、做好摸底工作,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开展地毯式摸排,填写2023年合水县“雨露计划”学生摸底表(附件1),并按时上报乡镇审核。春季学期摸底表于2023年3月30日前上报,秋季学期摸底表于2023年10月20日前上报。
(二)乡镇审核认定
1、乡镇对村级上报摸底名单进行审核,比对村级上报对象是否在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
2、对符合补助条件学生登记造册,填写2023年合水县“雨露计划”学生拟补助人员名单(附件2),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同时上报村级摸底表备案。春季学期于2023年4月15日前上报,秋季学期摸底表于2023年10月31日前上报。
(三)乡镇审核办理登记
1、乡镇通知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携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近期在校证明原件或学信网学籍证明(2023年秋季新入学学生需同时携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生印章、惠农“一折通”复印件,到户籍所在乡镇办理审核登记手续。
2、乡镇将所有符合补助条件学生登记造册,填写合水县2023年“雨露计划”学生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3),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审核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提交县乡村振兴局复审。
(四)拨付兑现资金
乡镇指定专人,到乡村振兴局对雨露计划资料进行复审,复审后,按要求办理资金拨付手续,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 发放到户。
五、相关要求
各乡镇要全面指导辖区内行政村开展2023年度雨露计划工作,对照认定程序和标准要求,做好入户宣传、调查摸底、审核认定、公示公告,确保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应补尽补、不落一人”,如出现逾期、漏报等现象,不再补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导致错报、瞒报、谎报等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合水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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