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53000000/202112010000008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蔬菜办2020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职能
1、负责编制全县蔬菜产业开发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搞好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开发蔬菜产业提供决策依据。
3、负责全县蔬菜产业开发中高新技术、名优特新品种的考察引进、推广及相应的技术培训工作,生产管理规程和执行标准的编制。
4、组织开展蔬菜生产高层次技术培训,学术交流及优势产品的推销和项目申报及实施。
5、收集蔬菜生产市场信息,掌握产供销等方面的动态,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6、承担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我办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人秘股、生产股、技术股、财务股。
2、人员情况:本单位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年末总人数为23人,其中:在职19人,退休3人,遗嘱供养1人。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业绩成效
主要事业成效: 2020年,全县共种植各类瓜菜3.82万亩,其中:设施瓜菜0.35万亩、高原夏菜3.12万亩、露地西甜瓜0.35万亩,实现年产量8万吨,产值1亿元以上。引进名优辣椒、番茄等瓜菜新品种7大类20个。年内共完成集约化育苗700万株。
四、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256.83万元,支出125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农林水支出1238.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2万元。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74.26万元增加了982.57万元,增加了3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市扶贫项目资金增加。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256.83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农业1256.8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2万元。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125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2万元,项目支出1108.51万元。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25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2万元,项目支出1108.51万元。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基本支出148.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1.92万元,主要为;
1、工资福利支出126.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5.52万元,津贴补贴32.7万元,绩效工资14.77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万元,其中:退休费0.97万元,生活补助4.73万元。
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4万元。主要为;1.商品和服务支出16.4万元,包括:办公费2.8万元,印刷费0.86万元,水费0.53万元,电费0.63万元,邮电费0.7万元,取暖费1.3万元,差旅费2.6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劳务费2.15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93万元(事业运行),财政决算数1.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万元,无公务接待费用,无因公出国。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020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运行费用1.72万元。较预算数减少0.21万元,减少了12.21%。
(4)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0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万元。2020年比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增加了0.05万元,增加了2%。
2020年“三公”经费比2019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办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下乡入户及车辆维修增加,2020年我办改变工作方式,技术员分工协作,带任务集中下乡指导次数增多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八)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九)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末资产合计157.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57.33万元,2019年末固定资产157.33元,资产无变化。
(十)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办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48.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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