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53000000/202403080000001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9-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合水县蔬菜开发办公室2023年决算及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合水县蔬菜开发办公室成立于2001年9月,隶属于合水县人民政府,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1)负责编制全县蔬菜产业开发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搞好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开发蔬菜产业提供决策依据。(3)负责全县蔬菜产业开发中高新技术、名优特新品种的考察引进、推广及相应的技术培训工作,生产管理规程和执行标准的编制。(4)组织开展蔬菜生产高层次技术培训,学术交流及优势产品的推销和项目申报及实施。(5)收集蔬菜生产市场信息,掌握产供销等方面的动态,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6)承担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内设人秘股、技术股、生产股、财务股4个股室。核定编制13名,现有在职正式职工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专业技术干部8人(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5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数字表
八、机构运行基本信息表
九、其他收入明细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14.7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2.97万元,减少了9.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收入总计包括年初人员经费收入,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及省市县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本建设支出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414.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3.7万元,占71.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681.04万元,占28.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41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34万元,占9.17%;项目支出2193.4万元,占90.8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14.7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52.97万元,减少了9.48%。今年,我县坚持把菌业作为“三元双向”循环农业闭环发展的关键纽带,培育经营主体,巩固老基地,建设新基地,为了推动食用菌产业快速发展,投入项目资金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7万元,减少14.62%。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12万元,支出决算为28.12万元,主要是项目前期费用支出和基本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遗属供养支出。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12万元,支出决算为1697.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出了食用菌的“三元双向”循环发展模式,为进一步推动蔬菜产业和食用菌产业的发展,加大了奖补力度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项目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8万元,减少9.55%,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9.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4万元,减少62.08%,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暖气费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经费未支付。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6万元,主要为党课教育专题讲座人员培训费用。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7.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减少811.49万元,减少了36.09%,主要是基本建设投资减少,以奖代补项目增多,通过项目奖补的方式进一步推动了食用菌产业的发展。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114.2万元,累计折旧37.36万元,净值76.84元。业务用房490平方米。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3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本年度部分接待费用和车辆运行费用未报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
因部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及公务接待费用未未付,故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7个,共涉及资金2267.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老城镇牧家沟村连栋大棚建设项目、固城镇董家寺村镀锌钢架大棚建设项目、板桥现代产业园建设项目、合水县食用菌种植以奖代补项目等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项目内容主要为新建镀锌钢架大棚、连栋钢架大棚、食用菌大棚、日光温室、及食用菌种植补助等。我办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合水县蔬菜开发办公室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规程》,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绩效自评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老城镇牧家沟村连栋大棚建设项目、固城镇董家寺村镀锌钢架大棚建设项目、板桥现代产业园建设项目、合水县食用菌种植以奖代补项目”等1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办2023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为优,共纳入绩效自评的项目17个,自评得分均在95分以上。
下一步工作措施:1.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管理文件资料学习,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绩效意识,加强项目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落实。
2. 强化项目监督力度。加强对由我办主管、乡镇组织实施的项目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 强化自评结果应用。绩效评价完成后,及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或县财政局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合农领发〔2022〕34号关于中省第一批衔接资金, 合农领发〔2023〕4号市级第一批衔接资金 、合农领发〔2023〕5号省级第二批衔接资金、合农领发〔2023〕7号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合农领发(2023)22号、合农领发(2023)26号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合农领发(2023)23号2023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奖励)等七个项目资金文件共下达我单位产业项目17个,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完成绩效指标;项目资金拨付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有效推进了绩效目标的实施,自评等级良好。现将绩效自评结果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绩效评价表后附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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