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53000000/202303280000003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2-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3年合水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预算公示
根据2023年1月6日合水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我单位收支预算予以公开,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非税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财政、非税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划、计划、规章、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预决算方案草案;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制定经费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乡镇的年度预决算;承担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责任。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农业产业化发展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编制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承办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研、初设方案申报评审、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以及项目形成资产移交管护工作;
(六)作情况调研,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承担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扶持工作;
(八)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合水县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及产品宣传推介工作;
(九)负责全县重大农业产业化发展招商引资项目衔接服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设3个股室(人秘财务股、高标准股、产业化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县财政下达我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123.63万元。
1、基本支出119.63万元
(1)人员经费:在职人员经费87.68万元,住房公积金为9.25万元;
(2)社会保障支出:养老保险(包括公益性岗位)、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15.5万元;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7.2万元(含工会会费1.2万元),和去年持平。
2、专项经费4万元,其中:
(1)业务费4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经费0.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因上级督查工作较多,2022年公务接待费0.082万元,无公务用车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7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合水县委组织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基层组织建设、人才工作、大组工网及党建网运行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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