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3230000003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3-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警信息 |
关于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合水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根据我县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间
火箭: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
高炮:2022年4月1日至9月15日(遇有特殊情况,作业时间将提前或延后)。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
合水县辖区范围内。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
37高射炮、车载火箭。
四、注意事项
1.作业期间,请作业区内各级政府及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围观、照相、摄像等活动。
2.人影作业火箭弹、高炮弹属易燃易爆物品,若发现未爆炸弹头、未完全爆炸弹头碎片及火箭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切勿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派出所处理;或与当地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34-5521229),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3.因擅自拾捡、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火箭弹、高炮弹及残骸等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合水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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