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53000000/202205180000004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5-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2年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农资打假、保障农民群众权益为中心,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近期接群众举报,有外地不法商贩打着我县某单位技术人员的旗号走乡串户向农户销售种子、化肥等农用物资,为了切实保护群众和农资经营门店合法权益,按照省、市、县农资打假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严查走乡串户无证销售农资行为,保障春季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按照努力保障春季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两个努力保障”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水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合政办发[2020]91号)文件精神,瞄准农资经营集散地、春耕春管重点地区,围绕重点农资品种,结合粮食安全、种业振兴、农资打假三个方面,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加强监督执法,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打击侵犯农民群众利益、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假劣农资案件,稳定农资市场秩序,加强农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加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强化重大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强保障。
二、监管重点
以种子、农药、肥料等主要农资为重点,着力查处不法分子走乡串户销售农资的违法行为:
种子:严厉打击和查处制售假劣、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和流动摆摊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
农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使用国家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农药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名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充分发挥监管职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坚决打击农资“忽悠团”走乡串户无证销售人群,坚决杜绝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行为,大力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执法服务效能,确保农资市场规范有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
合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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