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53000000/202506260000013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6-2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合水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力做好全县粮改饲工作,加快全县种植业结构调整,构建粮草兼顾、种养结合的新型农牧业结构,发展以全株青贮玉米为主、兼顾苜蓿等其他饲草的优质饲草产业,扩大我县养殖规模,增加村集体和农户收益,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药司屠发〔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种养结合、草畜配套、产销对接”总体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调动种养主体收储优质饲草积极性,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良性互动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2025年,在全县12个乡镇实施粮改饲项目结构调整面积0.5万亩。
(二)实施内容
1、项目主管单位:合水县农业农村局
2、项目实施单位:合水县畜牧兽医站
3、项目资金及用途:省上下达我县2025年第一批粮改饲项目资金61万元,主要用于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等收贮环节补助。计划收贮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0.53万亩、1.6万吨。
4.补助标准:完成收贮任务的规模化牛羊等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户)等经营主体,每收贮1吨青贮玉米补助30元(每立方米全株青贮玉米折合0.8吨)、每收贮1亩苜蓿补助100元。
5、项目实施主体及补助对象:我县研究制定了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筛选条件,给乡镇下发了《关于摸底上报合水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乡镇经过深入调查摸底,上报饲草企业(饲草合作社)3家,奶羊养殖企业(合作社)23家。县畜牧兽医站组成工作组,经过逐户调查核实,研究确定项目实施主体为饲草企业(饲草合作社)3家,奶羊养殖企业(合作社)23家,详情见附件1。
三、实施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目标任务、实施主体、补助标准、补助方式、保障措施等。方案公示5个工作日,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于6月21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备案。
(二)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按照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及各主体的粮改饲面积和收贮任务。实施主体应有银行账户(号)或“社保卡”;所有收贮主体应有与收贮量相对应的青贮设备设施。县畜牧兽医站与各个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各实施主体完成的收贮数量、收贮作物种植面积、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组织实施主体与种植青贮玉米的农户签订收贮收购合同,确保农户种植青贮玉米收益高于种植籽实玉米收益。组织农技、农机、畜牧技术单位全程服务实施主体和农户。
(三)加强过程监督。严格落实数据报送主体责任,密切跟踪收贮进度与资金发放动态,确保信息填报真实、准确、完整,按时完成农业农村部粮改饲试点项目管理系统及农业农村转移支付平台的数据填报工作。自收贮工作启动后,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及时开展验收核查,确保补贴资金按时拨付项目实施主体。
(四)规范补助资金发放。采取“先收贮后补助”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青贮玉米等饲草收贮工作结束后,县畜牧兽医站成立核查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额度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畜牧兽医站将公示清册提供给县级财政部门作为兑现补助资金依据。县畜牧兽医站要设立专项管理台账,及时核实补助对象的青贮玉米等饲草作物种植面积、收储数量、补助资金,并将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青贮种植收购合同等有关资料、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档案管理资料应一式二份,补助对象一份,畜牧兽医站一份。
四、项目实施期限及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方案编制阶段(6月份)。根据省上实施方案及下达的目标任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及各个主体的粮改饲面积和收贮任务,编制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联合财政局发文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实施方案。
(二)集中收贮阶段(7-8月份)。7—8月份,县畜牧兽医站对“种、收、贮、运”全过程进行指导和服务,保障粮改饲项目顺利实施。
(三)组织验收阶段(9-10月份)。9—10月份,上报项目实施县粮改饲工作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9月1日开始,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周调度,每周五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四)资金兑付阶段(11月份)。11月份县畜牧兽医站兑付补助资金并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县畜牧兽医站按照评价指标内容和评分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和自评打分,提交《粮改饲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证明材料和自评报告,并在农业农村部粮改饲试点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完成情况。
(五)工作总结阶段(12月份)。申请市级验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政府成立专门的收贮全株玉米和苜蓿(饲草)工作专班,负责任务面积的落实、协调、督查和验收。由县畜牧兽医站成立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搞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推广普及塑包青贮,减少霉变损失,提高饲草质量;各乡镇具体负责落实县上的决策部署。要强化主要领导全盘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粮改饲工作组织计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进度调度到位、宣传引导到位。
(二)强化精准管理。县财政不得跨转移支付项目整合资金、超出任务范围安排资金、项目资金用于地方性政策性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粮改饲项目监管,规范做好政策实施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资金管理的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专款专用,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和审计监督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收集整理,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统计数据,及时收集、整理粮改饲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件管理”。
(三)加强政策公开。县畜牧兽医站要公布具体实施政策,细化各项政策具体支持对象、补助标准、申报要求等内容。按规定做好拟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发放到户的补贴情况要在村组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村级应将公示台账留档备查。
(四)加强技术服务。县畜牧兽医站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到村到户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特别是要做好种子选择、田间管理、窖池建设、收割季节掌握、青贮饲料及干贮苜蓿制作与饲喂等环节工作,在技术上保证“粮改饲”项目的实施。收贮苜蓿和青贮玉米期间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集中培训和一对一现场指导,并组织观摩学习,准确把握收获时间和标准化制作流程、要点,推广使用青贮防霉添加剂,确保品质。
(五)提升青贮质量。积极动员龙头企业和各乡镇组建“有专业技术人员、有机械操作手、有机械修理工、有生产技术工人”的专业化饲草收贮队伍,确保饲草收贮进度,避免因雨天影响进度和质量。青贮草和干贮苜蓿取用后,组织技术指导组成员举行干贮苜蓿和全株玉米青贮质量品鉴会,对实施主体全株青贮玉米和干贮苜蓿质量进行现场品鉴、实地打分、抽样化验,并将品鉴和化验结果存档。
(六)完善配套设备。积极指导实施主体对照目标任务,及时修缮永久性青贮坑、储草棚等基础设施设备和裹包青贮设备,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和苜蓿收割设备,做好收割饲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有限的收割期间,做到干贮苜蓿和全株青贮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得好。
(七)加强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单位和实施单位都要建立台账,对核实的收贮数量等有关资料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客观公平的原则,以年度粮改饲目标任务为导向,严格按照《甘肃省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组织成立以项目管理、技术、财务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粮改饲项目绩效评价组,重点针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益等方面,围绕组织、管理、产出、效果和违纪违规等五个方面组织开展全覆盖绩效评价,按要求向省、市主管部门上报《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证明材料和自评报告,并在农业农村部粮改饲试点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完成情况。从7月中旬开始,安排专人深入各乡镇和企业、合作社等收贮主体,定期开展实地督查检查,确保11月底前完成收贮任务、县级验收及补助资金兑付。
(八)加强宣传指导。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政策实施对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加快草食畜牧业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重要意义。宣传报道项目建设的成效和经验,树立典型、公开补贴政策各项内容,引导鼓励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场(户)积极参与,为推进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合水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任务计划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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