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53000000/202412040000032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11-0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合水县2024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性家庭农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公示
2024年家庭农场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合水县示范性家庭农场奖补项目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促进家庭农场扩大规模,提升经营效益,现将合水县2024年家庭农场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资金下达及绩效目标
2024年财政下达项目资金30万元,发展家庭农场,引领农村产业化发展的规模性经营新型经营主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探索推动各类经营主体抱团发展、合作共赢的有效组织形式和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目标定位。通过示范性家庭农场使全县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程度得到提升。
规划布局。在全县奖补10个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预期效益。通过奖补10个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对周边群众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2024年财政资金30万元,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坚决执行报账制度,根据工作进度和质量,合理统筹安排,实行专款专用,独立建账核算。目前,完成10个家庭农场补助工作。
(二)项目执行和管理情况
1、工作机制。项目主管单位及实施单位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层层负责,确保项目的顺利建成。
2、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庆阳市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办法)》执行,对项目补助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积极推行报账制等有效的资金管理方式,规范资金使用,保障项目投资效益。
3、后续管护。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管理负总责,要求家庭农场严格按市场化运作,进行集约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健全完善内部生产机构和经营管理制度。
4、保障措施。为进一步促进家庭农场扩大规模,提升经营效益,规范运营,按照《合水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行动实施方案》,使全县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程度得到提升。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培育壮大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农发〔2024〕131号)文件精神,集中突破数量、强化示范带动、巩固提升质量的要求,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数量显著增加,生产经营能力和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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