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53000000/202312210000023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9-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合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选择合水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承接主体的通知
为引进先进技术,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合水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现县域内注册企业及招商引资企业中选择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承接主体1家,具体要求如下:
1.从事上述业务并具有先进技术及经验的企业;
2.在县域内注册的企业,或通过招商引资和县政府或相关部门已签订合作协议,并在年内能够在我县投资建厂的企业;
3.企业自身经营状况良好,且有一定的规模,能够满足我县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利用处理能力,并能够长期从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业务;
4.能够承诺足额配套资金,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月处理自筹资金需在2400万元以上。
满足以上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参与的报告送合水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将择优选定。
电话:0934-5521762
合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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