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23000000/202207250000005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7-2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收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贫困
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收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收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开办发〔2019〕7号)精神,现将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收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本期申请补助对象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补助标准
贫困家庭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每学期补助1500元)的标准,本期每生补助1500元。
三、申报资料
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学生在校证明原件或学信网学籍证明截图、惠农“一卡通”复印件一份及学生本人章子,在县乡村振兴局336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组织各村,对补助对象花名册进行审核,凡学生在校均确定为补助对象。同时,各乡镇要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原则,对未在补助对象花名册内,但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也一并纳入补助范围。各乡镇要将补助花名册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12日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同时要及时通知补助对象在乡村振兴局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人:赵亚萍 联系电话:5520957
特此通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