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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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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103260000001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3-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关于《合水县困难优抚对象救助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帮助优抚对象摆脱困境,加快建立突出协同性、体现优待性、注重时效性、调动积极性的工作新机制,推动形成对象明确、保障适度、规范高效的工作新格局,不断提高救急济难水平,增强困难优抚对象安全感、获得感和荣誉感,为保障他们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二、《办法》出台的依据

根据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 》(退役军人部发〔2019〕62号)和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221号)文件精神以及《军

人抚恤优待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合水县困难优抚对象救助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六章共十四条内容。

第一章  总则,共1条。明确了《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

第二章  救助对象,共1条。明确了救助对象是指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被认定为优抚对象的人员。

第三章  救助资金,共2条。明确了救助资金为全县优抚对象自然减员形成的结余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列支。资金管理使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章  救助范围,共3条。明确了4类救助范围、8种不予救助情形及1000元至20000元的一次性救助额度。

第五章  救助审批,共2条。明确了救助对象申请救助所需提供的材料以及审核审批受理程序。

第六章  其他规定情形,共5条。明确了经办人员保密、申请人提供不实信息、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等行为的法律追究以及《办法》生效日期及有效期限。

相关文件: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水县困难优抚对象救助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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