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204280000001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4-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合水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示
根据合水县2022年3月30日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研究通过《合水县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现将我单位本年度收支预算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务工作,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承担全县社会救助资金的筹措使用。
(三)承担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对象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和救助资金使用等工作。
(四)承担全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查、社会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服务等工作。
(五)参与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灾、困难职工等救助政策实施。
(六)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内设2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救助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222.9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8.51万元。具体是:
全年支出预算222.91万元。
1、基本支出124.1万元
(1)人员经费:以2021年10月工资为基数,2020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97.73万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2%核定金支出合计)11.73万元;
(2)社会保障支出:机关保险10.7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2.1万元,医疗保险8.16万元。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5.4万元。
2、专项经费支出98.81万元,其中:
(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72.43万元;
(2)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13.52万元;
(3)民政及社会救助工作经费15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48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费接待15批次,90人次。比2021年预算减少200元,下降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无政府采购预算。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1.57万元,2021年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拟采购部分固定资产。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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