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204210000000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4-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全县社会组织报送2021年年度工作报告的公告
全县各社会组织、相关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县将组织开展各类社会组织2021年年检工作。县属各社会组织必须按规定填报年度工作报告,并由各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局(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直接报送我局)。
对于社会组织的年报材料采取书面和现场检查方式进行年检,确定“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并在县民政局官方发布公示结果。(报告书及事项须知下载邮箱:shzznj1@163.com,密码:Shzznj123)
合水县民政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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