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20331000000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3-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合水县疫情防控办发布2022年1号通告
当前,省内外疫情多点散发、多链传播,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风险,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审批制度。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向所在单位和乡镇主动报备,批准后方可出行,返合前必须提前向所在乡镇、部门单位报告。
二、来合返合人员必须及时如实报备。凡是来合返合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组(社区)、宾馆等目的地报告,扫场所码查行程,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
三、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经营场所的检疫站点,对市外所有来合返合人员,必须督促全程佩戴口罩,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场所码、行程码,督促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之后每48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连续做三次。对于“黄码”“红码”“带*码”来合返合人员,按照“谁检出谁移交”的原则,第一时间向县联防办报告,由县防控办落实临时集中留观措施,2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自由流动;对于来自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的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来自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的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四、严格重点场所管控。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面管控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责任,加强辖区学校、包抓小区、经营场所、项目工地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五、严控聚集性活动举办。严格落实“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减少聚集。确需举办50人以下聚集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提前报备,严控规模,制定防控预案,所有参加人员必须落实扫场所码、查行程、测体温、隔位就坐等防控措施,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参加。餐饮承办单位无报备审批表不得私自承办红白喜事宴席。集贸市场必须由监管单位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六、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完成第三针加强接种的人群感染新冠病毒后,重症发生率仅为0.1%。各乡镇和部门单位要积极宣传,尽快组织60岁以上人群完成第三针加强接种,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生命是自己的,要自己对自己负责,不能侥幸麻痹;隐瞒是违法的,要受到法律制裁,不能害人害己;管控是必须的,要主动配合支持,不能消极抵制。凡是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失职失责的要进行问责,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经营单位和场所必须进行关停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此通告执行至2022年4月30日。请广泛宣传张贴。
县防控办联系电话:
董建林15109340067
蔡兴康18393638846
黄 博18393688714
合水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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