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50530000000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3-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全县社会组织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合水县民政局决定对县属社会组织实施2024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及范围
年检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5月31日;
年检范围:凡在2024年6月30日前经合水县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应参加年检。
二、年检主要内容
社会组织2024年度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有关政策、党建、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履行登记(变更)事项、会议及换届选举、机构设置、涉企收费和重大活动举办申报等工作情况,社会组织的财务收支、接受捐助、公益慈善等管理情况。
三、年检方式和程序
(一)网上填报。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社会组织申报系统,选择菜单栏中社会组织年检业务,填写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6月1日起网上填报通道将关闭,逾期未报送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二)材料报送。社会组织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后,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A4大小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社会组织印章,于2025年4月30日前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印章的年度工作报告书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报送至县民政局。报送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报送的年检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
四、年检审查形式、标准和结论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政策,对社会组织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实地抽查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结论,结论分为“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县民政局将对年检结论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说明
(一)年度工作报告书网上填报咨询电话:(0934-5521519)。
(二)年检地址:合水县政务大厅民政综合业务窗口(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
合水县民政局
2025年3月31日
供稿: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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