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93000000/20230404000000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4-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县属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县将组织开展各类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
一、年检范围
凡在2022年6月30日前,经县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均应参加本次年度检查。
凡在2022年6月30日前,经县民政局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本次年度检查。
二、年检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三、年检材料及程序
2022年度年报年检工作按照市上要求,采取线上线下同时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实名注册法人账号后,访问“法人服务”的“社会团体年检年报”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即可登入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系统填写《年度报告书》。
(二)年检单位在网上填报完后需提交一份打印版至合水县政务大厅民政综合窗口,提交时请完善单位签字盖章信息,否则不予收取。
四、注意事项
凡在5月31日前未提交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按照“不按时参加年检”处理,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不参加年检的县属社会组织,我局将与业务主管单位协商依法予以撤销,现在全县社会组织法人已经录入社会统一信用系统,撤销登记将会对个人信用造成影响,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有个别社会团体连续两年未开展正常业务活动,可以申请注销登记,以免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合水县民政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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