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83000000/202210250000012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0-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合水县何家畔九年制学校2021年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执教、依法治学。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按要求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广大学生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积极开展学习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机构设置
2021年度,我单位独立设置编制机构数1个,内设3个处室,分别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
(三)人员构成
2021年度核定事业编制107名,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74名,退休0名,遗嘱供养16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合水县何家畔九年制学校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606.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合计2623.33万元。支出合计262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万元,教育支出2209.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9.81万元。见附表公开01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合水县何家畔九年制学校本年收入合计2623.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3.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见附表公开02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2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0.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万元,教育支出2209.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5万元,项目支出308.9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209.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9.8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见附表公开03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6.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合计财政拨款收入2623.33万元。支出262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万元,教育支出2209.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9.82万元。见附表公开04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06.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万元,教育支出2209.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65万元。见附表公开05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人员经费合计支出2048.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02.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821万元,津贴补贴123.93万元,奖金0万元,绩效工资604.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9.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含工伤、事业保险)22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95万元, 离休费40.6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05.27万元;公用经费合计支出248.8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7.78万元,资本性支出14.06万元。见附表公开06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公务接待费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见附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5万元,支出16.7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6.7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见附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见附表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决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支出对比分析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2606.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5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万元,与决算数一致。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2020年收入2162.84万元,2021年收入2623.33万元,增加460.49万元,增加21.29%;增加原因工程项目支出收入增加和2021年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纳入决算等。
3. 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基本支出情况
本年度基本支出2300.54万元,上年度基本支出2114.35万元,增加186.19万元,增加原因是2021年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纳入决算等。
(2)培训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6万元,上年度培训费支出1.26万元,减少0.4万元,因疫情影响本年度培训项目及外出培训人次减少。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十三)部门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运行经费支出167.87万元,其中办公费81.86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1.83万元,电费16.13万元,邮电费3.98万元,取暖费47.66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护)费12.53万元,培训费1.66万元,劳务费49.1万元,资本性支出14.08万元。比2020年增加66.9万元,减少了39.89%。主要原因是:1、因疫情影响,防疫物资增加;2、取暖费增加等。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span>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2、合水县何家畔九年制学校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3、合水县何家畔九年制学校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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