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343000000/202306160000003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5-1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文件 |
关于印发《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蒿咀铺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蒿咀铺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县安委会部署要求,依据《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乡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总体要求。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55条落实措施,紧扣构建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文旅、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线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紧盯重点场所单位,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管控并彻底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全面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推动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部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显著提升;带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实现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一般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全覆盖开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滚动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积极排查整治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按照“五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员、定整改责任单位、定整改时限、定整改防范预案)要求举一反三、闭环整改,杜绝纸面整改或虚假整改。
2.健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排查整治。
3.认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全面夯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1.常态化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各有关部门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2.大力推进精准执法严格执法。开展“安全三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是什么;采取的具体措施是什么),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切实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
(三)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
1.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55条落实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迅速组织动员部署。迅速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积极宣传教育发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拓宽举报渠道,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会应急”的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4.加强人力财力保障。加大治理资金保障力度,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三、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任务
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合安委发〔2023〕5号)明确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内容,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学历满足要求、特殊作业安全管控、设备设施完好投用等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是否存在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安全设施和应急设施不完善、违规储存危化品的情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交通运输。重点排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安全监管情况;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化变型拖拉机整治,从严治理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情况;整治农村务工人员出行包车超员、车辆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以及“百吨王”、“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筑施工。重点排查施工现场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履行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加强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严格重大项目安全把关,整治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工作开展情况。
(四)消防。重点排查企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情况;高层建筑、商场、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焦场所消防设施运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等情况;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和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问题整治情况;物流仓储、集贸市场、易地搬迁等区域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违规住人、消防设施以及可燃物、易燃物堆放和储存等情况,以及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情况。
(五)燃气。重点排查人员密集的集贸市场、学校、医院以及餐饮等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等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具体包括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
(六)油气输送管线。重点检查油气输送管线与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筑物、公路、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是否有情况不明或改变线路但风险不明的油气管线;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日常维护运行、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安全基础管理等情况。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5月18日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分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改( 8月底前)。企业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按规定主动报告。乡村有关部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指导帮扶,对党政干部和安全执法队伍开展专题培训。
(三)精准执法(11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扎实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四)总结提高( 12月)。各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由乡安委会具体负责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督导检查,推动重点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统筹,集中排查整治。将专项行动与全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等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注重小切口、抓关键,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操作性,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执法,从严打非治违。各有关部门要以强有力的监管执法手段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责任主体敢于亮剑、重拳出击,严格实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的打击治理措施,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对安全隐患和隐患不整改“零容忍”,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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