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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办法》访谈

访谈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访谈时间:2025-08-26 浏览次数: 【字体:

访谈嘉宾: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陆燕宁

2025年7月24日,《甘肃省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办法》经十四届省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全国首件规范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活动的省级政府规章。围绕《办法》出台背景、总体思路、重点内容,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陆燕宁同志接受了甘肃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专访。

甘肃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陆燕宁:红色法治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在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宝贵红色遗产,承载着深厚的历史价值和时代精神,为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历史经验和理论依据,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甘肃作为红色资源大省,特别是以刘志丹、谢子长、习仲勋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创建了以南梁为中心的陕甘边革命根据地,推行的“十大政策”“豆选法”“三三制”等民主政治制度,诞生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以及调判结合的做法,对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及孕育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基础和思想资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2024年4月,司法部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同将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地方立法确定为“加强红色资源保护运用,推进甘肃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之首。2024年8月,省委将“推进红色法治文化地方立法”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具体举措。目前,我省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已经形成了一些有效经验做法,但仍存在基层发掘保护力量薄弱、学理化体系化研究不够、红色法治文化地标影响力有限等现实问题。

《办法》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部委和我省重点工作任务的重要成果,是满足现实需要推动我省红色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有力抓手。

甘肃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制定《办法》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陆燕宁:《办法》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三点,一是立足甘肃实际,体现地方特色,主动适应全省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实际需要;二是聚焦突出问题,围绕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点,着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制度衔接,处理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制度体系。

甘肃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办法》包括哪些重点内容?

陆燕宁:《办法》采用条款式体例结构,共29条。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厘清权责边界,搭建责任架构。《办法》按照“尊重史实、科学认定、严格保护、合理利用、重在传承、创新发展”的工作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州)、县(市、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司法行政等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群团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工作格局,推动保护传承责任从“条块分割”向“综合协同”转变。

二是创新保护机制,强化制度措施。《办法》创新建立由省司法行政部门主导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调查、认定和遗存目录制定工作机制,规定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直接列入遗存目录。建立红色法治文化物质资源保护责任人制度,规定保护责任人应当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履行保护管理责任,保护责任人不具备保护能力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或者通过购买、置换等方式进行保护。这些规定,从制度层面明确了保护责任主体和保护措施,有效避免因保护不力而造成资源的损坏或流失。

三是拓宽传承路径,推动融合发展。《办法》总结实践经验做法,固化有效工作成果,拓展丰富传承载体,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多元融合传承路径,积极推动红色法治文化融入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矛盾纠纷化解、尊法守法全过程各方面,同时构建红色法治文化与教育培训、媒体传播、文艺创作、档案展陈、红色文旅、合作交流等相融合的平台渠道。通过完善“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发展模式,深入挖掘、转化活化红色法治文化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使其在法治甘肃建设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四是扩大社会参与,明确行为边界。《办法》构建“正向激励+反向约束”的二元保障体系,一方面鼓励支持单位、个人以捐赠、资助、志愿服务、技术支持等方式参与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另一方面划定行为边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损毁、侵占、破坏、污损红色法治文化物质资源的行为和歪曲、丑化、亵渎、诋毁、否定红色法治文化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明确政府支持对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红色法治文化严重损害或者存在严重损害风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通过双向发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活动的积极性,为红色法治文化的传承发展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甘肃省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甘肃省红色法治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随着《办法》的贯彻实施,我省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将得到更好的发掘保护,红色法治文化的精神内涵将得到更广泛的传承弘扬,为法治甘肃建设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为推动甘肃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终审:李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