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经济技术类人才助推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访谈
“中国•甘肃”门户网站:请您介绍一下《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
李杰:人才问题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批示,要求省人社厅牵头,借鉴全国各地特色有效的人才政策措施,聚焦经济技术类人才、聚焦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谋划我省新形势下的人才工作。省政府在审定印发《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十大类生态产业发展总体方案》的同时,对制定经济技术类人才开发政策,支撑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指导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决策部署,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在稳定用好现有人才的基础上,采取更大力度、更加灵活、更加柔性的政策措施,引进培养推动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的经济技术类人才,进一步为生态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中国•甘肃”门户网站:请您介绍一下《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李杰:《指导意见》主要从稳定用好本地现有人才、吸引聚集一批急需人才、培养造就骨干人才、推进政策落地等4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政策措施,每一项都明确了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及牵头单位。
一是为稳定用好本地现有人才,提出了设立省长人才奖、设立甘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建立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领军人才项目扶持机制等三项特殊性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了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离岗或在职创办企业、加大职务成果转化激励等两项普惠性政策措施。
二是为吸引聚集一批急需人才,提出了搭建企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创业聚集平台、建立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专家智库、建立甘肃省政府特聘科技专家制度、实行特殊人才评价、提供安居优惠条件和“一对一”VIP服务等六项特殊性政策措施,同时对金融税收、社保、创业、知识产权和引进国外人才智力政策扶持等五项普惠性政策措施做了进一步的梳理。
三是为培养造就骨干人才,提出博士后人才、高校毕业生、定向急需紧缺人才、现代学徒制技能人才、脱贫攻坚人才等五类人才培养扶持政策措施。四是针对强化保障,推进政策落地,提出强化人才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等保障措施。
“中国•甘肃”门户网站:《指导意见》主要有哪些特点?
李杰:与以往的政策相比较,《指导意见》有四个方面不同,一是设立4项省长人才奖,包括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创新人才(团队)奖、优秀民营企业家奖、技能大师奖和脱贫攻坚人才贡献奖,对个人最高奖励100万元,团队300万元。二是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水平,将在甘“两院”院士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2万元,领军人才聘期考核奖励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对在我省工作的、受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以上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由省财政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三是建立特聘科技专家岗位,采取柔性引进方式,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由省政府聘为首席专家,除用人单位兑现待遇外,省政府每人每月发放4000元津贴。四是对引进的顶尖人才提供安居保障,全职工作8年以上有突出贡献的,可由用人单位赠予所租住房或按市场价全额补贴购房款,财政给予用人单位50%的奖励性购房补贴。
“中国•甘肃”门户网站:《指导意见》将如何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李杰: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人才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很大,必须积极发挥各产业牵头责任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的作用,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才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指导意见》要求各责任部门(单位)在本意见下发一个月内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发布政策清单(以后出台的人才政策措施要即时发布),所有事项要“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能够网上办结的,“不来即享”;必须现场办理的,“最多跑一趟”,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要求将经济技术类人才培养引进、重大发明和技术创新、重要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人才培养使用等内容,纳入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及产业牵头责任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各责任部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推进各项人才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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