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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9130000017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8-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和《中共庆阳市委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以绩效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总体设计、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的基本原则,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模式,通过加强绩效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争取在2到3年内,全县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收支预算、政策和项目支出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着力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形成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新态势,增强预算统筹能力,提高全县部门和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

1.加快开展政府收支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科学合理制定增长目标,坚持财政收支规模和增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严禁脱离实际制定增长目标;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严禁超出限额举借政府债务。政府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原则,科学合理确定财政支出标准,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和债务化解政策落实的基础上,着力支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特色产业和民生实事,不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2.全力推动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管理。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绩效意识,强化主体责任,健全机制,完善内控,围绕职责和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金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全面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推动“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逐步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          

3.高标准推进项目和政策预算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项目和政策预算资金使用效果。要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认真落实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管理环节,分年度组织落实。县财政局和项目主管部门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项目或政策,在不同阶段要分别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并推动评价结果的反馈应用。对于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周期长的重大项目和政策,鼓励引入专家和第三方机构深入开展全过程跟踪问效和绩效管理。探索建立项目和政策评价标准化制度体系,广泛运用满意度调查方法,全面客观反映全过程绩效实现程度,有效回应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提升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质量

全面构建预算申报、编制、执行、决算和绩效评价“五位一体”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着力打造“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全力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4.做实事前绩效评估。按照“谁申请预算,谁负责评估”的原则,进一步从源头上靠实预算部门的主体责任,预算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提出专项资金设立、整合、调整、退出意见,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县财政局要把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预算评审和项目审批的必备要件和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要对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严格落实项目入库和预算申请挂钩机制,杜绝“先定项目后评估”行为,专项资金事前绩效评估审核合格的纳入项目库予以支持,需要调整完善的退回预算部门调整完善后重新报送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支持。

5.严格绩效目标管理。严格落实 “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谁使用资金、谁公开目标”的绩效目标管理原则,把绩效目标编审与部门预算编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预算部门申报年度预算时,要全面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项目和政策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能够全面、准确、科学地反映部门履职和项目实施情况,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县财政局要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审核,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对未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或目标指标不全面、不能反映实际情况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6.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立足过程控制和及时纠偏,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绩效监控管理制度办法,组织指导全县预算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监控工作,抽查预算部门和单位绩效运行监控开展情况,并对中央、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项目和大额资金开展重点绩效监控,结合年度预算执行、国库现金管理采取暂停拨款、收回资金等措施,强化绩效监控结果应用。预算部门是实施预算绩效监控的责任主体,牵头制定本部门绩效监控管理制度办法,负责组织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监控工作,对所属单位的绩效监控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推动绩效运行监控与部门内部控制管理相结合,定期对绩效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督促预算单位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并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监控结果。预算单位负责开展预算绩效日常监控,分析偏离绩效目标原因,落实县财政局和预算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及履行的其他绩效监控职责。

7.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全面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根据预算申报时设定的绩效目标,分别组织开展预算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等的重要参考依据。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并对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自评的范围要覆盖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支出,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及时向预算主管部门报送自评报告。预算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开展自评工作,汇总、审核并及时反馈自评结果;具体组织实施部门绩效评价,评价时要选取能够反映部门核心职能、巡视巡察关注的重点领域、资金量大的重点项目,并实现5年一个周期,重点项目全覆盖;要积极配合县财政评价工作,及时报送部门评价结果。县财政局要及时制定绩效评价制度办法,指导各预算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核,督促预算单位充分应用自评和评价结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县财政评价时,要优先选择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预算支出,原则上5年覆盖一次。

8.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把预算单位和部门及县财政局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所形成的所有意见、报表、报告、结论等材料,全部作为绩效管理工作结果。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新项目设立、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挂钩,将绩效运行监控情况与财政资金执行挂钩,将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根据绩效情况安排预算,对绩效好的项目和政策原则上优先支持,对绩效一般的要督促改进,对绩效差的不支持,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

(三)构建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广度和深度,把“四本预算”和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

9.加快推进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2024年起,将一般公共预算中的收入结构、征收效率和优惠政策实施效果、预算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重大项目和政策实施效果等内容全部纳入绩效管理。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绩效管理,逐步实现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长效化。

10.探索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逐步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重点关注政府性基金收入对专项债务的支撑能力、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及安排使用、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政策效果、基金管理、运行风险等情况。

11.实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全覆盖。将绩效目标覆盖部门预算的所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覆盖所有一级预算部门,并与预算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全面加强预算执行中资金使用情况监管,扎实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自主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县财政选取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监控。健全完善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的分层次评价管理机制,实现单位自评全覆盖,部门评价稳步扩大覆盖面,持续推动财政重点评价提质扩面。 

(四)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

完善绩效管理流程,健全标准体系和成果应用相关配套制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推行零基预算,强化绩效结果在部门和单位预算安排中的运用,形成倒逼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12.完善管理流程。围绕预算管理主要内容和环节,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逐步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细化操作规程。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智库建设,完善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业质量监督管理。加快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系统与现有财政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加强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促进部门单位业务、财务、资产等信息互联互通。

13.健全标准体系。县财政局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并结合实际不断优化完善。各预算部门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要符合实际情况、体现行业特点,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开展绩效评价时,根据评价对象特点,灵活选取共性和个性指标,赋予科学权重,明确具体标准,形成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4.明确责任约束。县财政局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组织指导部门和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地方政府债务、政府投资基金、社会保险基金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细化操作规程,构建共性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一体化,重点关注预算收支总量和结构,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通报机制,督促部门和单位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充实预算绩效管理力量,加强经费保障,规范第三方机构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预算部门职责:各预算部门要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管理流程,将绩效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明确部门内部绩效目标设置、监控、评价和审核的责任分工;要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5.推行信息公开。探索推进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双公开”和部门预算、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三结合”,健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报送人大工作机制。预算部门要主动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与部门决算同步在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财政局要组织对预算部门绩效目标与自评价报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公开的,及时督促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预算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充实预算绩效管理力量,增强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督促指导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要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任务目标按期实现。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财政局要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强化与人大、监察、审计等机构的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主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完善内控制度,明确部门内部绩效目标设置、监控、评价和审核的责任分工,加强财务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

(三)加强考核考评。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将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工作指标体系,县财政局负责制定相关考核细则,组织开展考核打分,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落实效果不佳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督促相关责任人切实履职尽责。

(四)加强监督问责。各预算部门和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问题整改责任制,对无故未报送整改结果、整改不到位、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约谈,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相关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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