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502200000012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2-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中共合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5年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安排
(一)基本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 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四)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单位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3.非税收入情况
4、单位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六、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示表
一、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情况审核表
二、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财政拨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25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2025年度部门 (机关工委) 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中共合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5年财政预算公开说明
现将我单位本年度收支预算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中国共产党合水县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县委工作机关,领导和管理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县直机关党建规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组织开展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6、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负责党费收缴工作。
8、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协调管理机关、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10、落实县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
11、办理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合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属行政单位,下设股级事业单位1个,共核定行政编制6个,事业编制2个,现有干部8名,独立核算机构1个。
三、单位预算安排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6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23万元,增加2.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中共合水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6万元,公用经费9.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23万元,增加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人员2名、工资调整。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无。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6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23万元,增加2.7%。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1.48万元。
2.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预算0.6万元。
3. 公用经费预算支出9.6万元(包含工会会费),与2024年持平。
(四)非税收入
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单位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预计接待3批次30人次,与2024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计划采购饮水机2台0.2万元,台式计算机3台1.65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383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8.0769万元,家具0.307万元。
3、单位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5年预算中实行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随年度预算申报。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指用于在职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
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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