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111120000014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20年合水县水务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拟定全县水利工作规划、计划、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负责全县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配置和保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检测河流、塘坝、水库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主要河道、水库、渠道及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抗旱防汛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抗旱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制度、措施,落实有关标准,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6、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审批;负责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监督及验收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9、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水利科技、水利行业质量监督、水利统计等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水务内设办公室、规划计划股、建管股、水政水资源股4个股室及抗旱防汛服务队、质安站、建管站、何家畔水管所、蒿板供水管理所、固城水管所、安全饮水管理站、水政检查大队、城乡供水总公司9个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
合水县水务局共有干部职工132人,其中:在职人员60人,退休职工46人,公益性岗位10人,遗属供养人员16人。
四、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4679.24万元,支出4679.24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6459.66万元;支出6482.73万元。
差异分析:2020年我局支出比2019年度减少1780.42万元,系人员经费、工资福利、事业运行费等减少。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679.24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5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4.31万元。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79.24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5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4.31万元。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679.24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5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4.31万元。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4679.2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16.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62.76万元。本年支出4679.2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1万元,农林水支出2454.4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万元。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基本支出4679.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0.4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50.49万元,津贴补贴245.54万元,奖金12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86.28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水费0.29万元,电费6.24万元,邮电费5.72万元,取暖费5.74万元,差旅费8.64万元,维护费6.32万元,培训费0.17万元,公务接待费1.79万元,劳务费10.83万元,委托业务费2.55万元,工会会费6.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修(护)费3.39万元。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6万元(事业运行),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1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额5.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3.4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了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7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了0.3万元,原因为工作任务重,省市工作组督查频繁,因此接待费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4万元。
2020年度实有公务用车1辆,运行费用3.4万元。比2019年减少了0.7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公务用车使用。
(4)公务接待费支出。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用1.8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6.48万元。
(九)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十)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支出704.25万元,比2019年减少121.81万元。减少了17.3%。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县水务局无绩效管理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