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111050000013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20年度合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算公开
2020年度合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制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办法、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参与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拟定、审查和建设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卫生设施配套方案的审核、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3、负责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采购、设置和维护管理。负责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管理;负责城市绿化园林的建设、维修、维护管理。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负责街道清扫保洁、冲洗洒水,污水、积水处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特种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公厕维护管理;负责扬尘和拉撒物的处理管理。
5、负责沿街建筑物主面容貌和临街景观及灯饰亮化管理;负责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跨街横幅的设置审批管理和乱涂、乱贴广告的查处清理;负责沿街摆摊设点的治理、管理;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所的规划管理;负责车辆清洗场所的规划管理;负责车容车貌卫生管理;负责夜市的规划管理;负责临街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
6、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和环境卫生科技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市容环境管理的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容环境管理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监督、检查、考评、调研工作;负责受理市容环境管理的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
8、指导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9、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县政府,内设办公室、市容队、园林队、环卫队四个队室。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八为空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876.7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收入1146.13万元相比减少269.43万元,减少24%,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876.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8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75万元,占96.47%;项目支出30.94万元,占3.53%。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收入1146.13万元相比减少269.43万元,减少24%,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9.43万元,减少24%,主要原因为:项目建设数量减少。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845.75万元,占96.47%;项目支出30.94万元,占3.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5.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5.75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管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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