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9140000024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9-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23年度 合水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制订公安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办法、措施,掌握、研判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的情报信息,分析、预测全县社情动态和治安形势,制定相应对策,并组织落实。
2、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案件的侦办工作;协调处置重大事件、突发恐怖暴力事件、重大灾害事故和骚乱;取缔、打击非法组织。
3、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枪支弹药、未爆物品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治安巡逻防控、“110”报警指挥系统报警求助、处警和服务工作;负责各类治安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禁毒工作。
4、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公关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和管理;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5、负责消防和综合应急救援;承担消防安全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指导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治安保卫组织和队伍建设;指导、监督群众性治保组织工作措施的落实;负责依法依规办理有关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和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承担各类预审案件的起诉、移送工作;负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安全管理及人犯的教育改造工作;承办少年犯罪收容教养。
8、负责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民警执法活动的督察工作;受理查处对警察失职行为的控告、申诉;承办公安信访案件。
9、负责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后勤保障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公安局下设执勤执法机构17个、综合管理机构2个、12个派出所、2个监管场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199.1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80.95万元,增长30.46%,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交警大队合并,人员增加;2.人员津贴增加;3.办公楼及基层站所维修改造费用及城乡监控设施维护类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19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99.1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19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7.56万元,占80.67%;项目支出1391.60万元,占19.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199.1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680.94万元,增长30.46%。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交警大队合并,人员增加;2.人员津贴增加;3.办公楼及基层站所维修改造费用及城乡监控设施维护类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9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0.94万元,增长30.46%。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交警大队合并,人员增加;2.人员津贴增加;3.办公楼及基层站所维修改造费用及城乡监控设施维护类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99.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37万元,占1.21%;公共安全支出6909.72万元,占95.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1万元,占0.21%;农林水支出1.14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185.52万元,占2.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14.74万元,支出决算为719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未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11.03万元,支出决算为690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合水县交警大队人员合并,导致人员经费及津补贴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1万元,支出决算为1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与合水县交警大队人员合并,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支付乡村振兴局拨付驻村人员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年初未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07.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4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6.79万元,增长24.6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56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32万元,下降15.93%,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38.52万元,支出决算为133.3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老旧,修理维护费用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老旧,修理维护费用有所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7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2万元,增长40.05%,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老旧,修理维护费用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3.52万元,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万元,增长29.6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参观学习及市级调研督查力度加大;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调研、参观学习等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24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0.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32万元,下降15.9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小型会议召开限于办单位会议室。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万元,下降22.5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培训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4.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4.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5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3.96%。组织对2023年公安局“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城乡视频监控建设及运行费、禁毒经费、警犬消耗专项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合水县公安局“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城乡视频监控建设及运行费、禁毒经费、警犬消耗专项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公安局维修改造”等项目绩效自评,全年预算751万,执行数为751万,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自评,2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从整体情况来看,一是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向财政局提交资金申请资料。项目管理过程中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做到了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确保了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和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度,加强了对项目的监管力度;三是我单位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无论从资金预算、审批、执行、支付等方面都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单位预算进行整体支出,严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单位财务制度,切实做到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四是社会治安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安全感不断增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预算编制还有待进一步细化;二是个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未达到资金预期目标;三是项目后续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1、将本单位年度自评结果进行通报反馈;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3、严格经费使用,对项目及时跟进,确保支付顺畅;4、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和效率;5、明确管理责任,督促做好后续管理方面工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1.项目进展顺利、成效明显、项目资金已基本支付到位。
2.切实加强了我单位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了资金管理机制,加快推进了项目落实落地,提高了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后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县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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