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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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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310240000033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9-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决算公开

2022年度 合水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合水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拟定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并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以及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配合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实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拟定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拟定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指导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三)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负责公众健康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五)指导合水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合水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政务、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安全、政务公开、督察督办等工作;牵头做好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拟定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档案管理、机构编制、评优选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以及重大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拟定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以及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和维稳工作。负责全系统党的建设和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日常工作,落实全系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任务,配合局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工、青、妇等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及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关职责。

(二)医政医管股(体制改革股、中医股)。拟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和分级诊疗工作,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医疗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共同做好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工作;负责医疗安全监督工作。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行考核和评估。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及省市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等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工作,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督办重大中医医疗违法案件。

(三)规划财务审计股。组织拟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基本建设和全县医疗健康资源配置管理;负责机关及全系统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核拨各项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及项目资金,指导、监督、检查各专项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承担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国有资产、非税收入、机构节能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全员人口、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卫生健康信息行业标准和卫生健康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实施全县卫生健康信息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大数据管理、统计、分析、应用等工作。负责行业网络舆情监测、协调处置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基层卫生健康股)。拟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协助处置传染病突发疫情,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及相关研究工作;建立重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警机制和预防方案;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检测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协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和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相关政策落实、考核评价等工作。拟定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提升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拟定并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卫生法制和监督股、老龄健康股)。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关怀扶助政策;协助制定医养结合政策;负责审核拟提拔任用、评优选模、晋职晋升等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研究拟定卫生健康、中医药重大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法规解释等工作;负责协调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综合监督;拟定监督工作计划,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牵头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202310241120042067.xlsx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711693.36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43668.58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项目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711693.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34123.77元,占72.87%;其他收入3177569.59元,占27.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1711693.36元,其中:基本支出6243690.86元,占53.31%;项目支出5468002.50元,占46.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534123.77元。与年相比,各减少2871238.17元,下降25.1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4123.77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1238.17元,下降25.1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项目收支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项目收支增加。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85883.00元,支出决算为961636.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项目收支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724700.00元,支出决算为6588400.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项目收支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43690.86元。其中:

人员经费5614149.3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4279.8元,增长29.0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629541.56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711.38元,增长9.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9541.56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711.38元,增长9.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调整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元,下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0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00.0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加强人员培训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681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8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30755.00元,支出决算为32755.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00.0,增长68.3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下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98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下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98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下降%。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32755.00元,支出决算为32755.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接待上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00.0,增长68.36%,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接待上报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74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二级项目5,共涉及资金60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3.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3.56万元,执行数为499.58元,完成预算的82.7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公共卫生服务督导经费及业务费9.9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25.36万元。老龄工作经费2.99万元;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经费190.68万元;天津对口帮扶资金270.56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支付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县级专项资金,有效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常见病和多发病治疗方面成效显著,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明显提升,医疗技术能力、服务群众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县人民健康做出了更大的贡献。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总体上看,经费项目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至各企业,未发现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合水县卫生健康局决算表.xlsx

合水县卫生健康局绩效申报表.xlsx

合水县卫生健康局绩效监控表.xlsx

合水县卫生健康局绩效自评表.xlsx

合水县卫生健康局绩效整体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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