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310170000025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22年度合水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拟订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4、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5、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配送、费用结算和使用监管工作。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10、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赛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4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股、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股。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20.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0.49万元,下降17.88%,主要原因是部分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未拨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92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0.6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92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35万元,占47.39%;项目支出484.34万元,占52.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20.6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00.48万元,下降17.88%。主要原因是部分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未拨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48万元,下降17.88%。主要原因是部分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未拨付。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工会会费按照人员经费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预算有县社保中心统一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8.37万元,支出决算为89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未拨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7.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63万元,增长20.1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公用经费6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4万元,增长12.14%,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专项业务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4万元,增长12.14%,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81.2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受疫情影响上级部门调研活动较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收疫情影响培训活动未能举办。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23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64.2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受疫情影响上级部门调研活动较少。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23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64.2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受疫情影响上级部门调研活动较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23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64.2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受疫情影响上级部门调研活动较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根据2022年3月30日合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批复我单位县级专项资金共4项,涉及金额1669万元,实际支付785.66万元。追加项目资金4项,涉及金额99.6万元,实际支付99.6万元。根据合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合水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六个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的通知等文件,对县2022年县级财政支出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本项目特点,按共性指标10分(具体为成本指标3分,产出指标3分,效益指标3分,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1分)。
1、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
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分。(详见评分表)
2、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费
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10分。(详见评分表)
3、2022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分。(详见评分表)
4、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分。(详见评分表)
5、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10分。(详见评分表)
6、2022年度第一季度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职工职工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10分。(详见评分表)
7、2022年度村卫生室医保专网费用
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10分。(详见评分表)
8、2022年度县直退休二级巡视员医疗费
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10分。(详见评分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自评结果:2022年医疗救助资金绩效目标评价无偏离目标问题发生,改善了医保经办机构办公条件,医保宣传能力显著提升,极大地提升了全县医疗保障服务能力,项目实施效果明显,提高了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满意度。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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