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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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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103260000002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3-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合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甘财采〔2021〕2号)工作要求,现就我县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

二、清理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清理在3月20日前完成,主要采取采购单位自查和财政部门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采购单位自查。各采购单位负责本单位和下属二级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工作,坚决取缔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于3月10日前,将各自自查和清理情况报送县财政局。

(二)财政部门重点核查。县财政局将根据采购人自查和清理情况,重点选取财务审计以及资产评估服务等方面的采购项目开展核查,县财政局根据自查情况确定核查项目数量和比例。坚决杜绝自查过程中的瞒报漏报、清理不到位等情况。

(三)建立长效机制。县财政局将设库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确需多家供应商承担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在明确服务标准和定价原则等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业务性质、服务区域等要素,合理设置采购项目包,通过竞争择优,将相应采购业务明确到具体供应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采购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接受社会监督。各采购单位要广泛宣传政府采购禁止设立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精神,县财政局通过开设举报邮箱、电话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举报邮箱:277058963@qq.com

联系电话:0934-552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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