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6210000015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4-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合水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合法治发[2023]6号》《合法治办发[2023]35号》《合法治办发[2024]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组织“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把主题活动作为重要载体、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党组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学习宣传行政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行政法律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财政部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有关文件,准确把握财政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努力创新事关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全局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财政制度建设质量,切实提高财政法律制度执行效力,强化财政法律制度执行监督,加大财政政务公开和预算公开力度,加快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深入学习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进一步学习宣传各项重大财政政策,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和各项财政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四)把法制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动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财政行政执法约束乏力,部门联运机制不健全。
由于财政监督行政执法资格受限,缺乏强有力的财政监督检查处罚手段,检查力度弱化。此外,监督机制软化,受职能及责任范围等限制,部门联合机制尚未建立,各部门间存在壁垒,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较大监督合力,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容易出现检查不全面、执法不严格、处罚无力度等问题。
(二)思想意识有待深化,长效机制建设不完善。
当前行政执法人员对严格执法思想认识还有待深化,对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有差距,专职监督人员经验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和完善。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强化领导。为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且将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任务责任,抓住关键环节,把握时间节点,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开展“法治宣传年”主题教育活动。抓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讲好法治宣传故事。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用好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本局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等阵地平台,开展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财政监督条例等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2.推进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利用局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展示法治文化精品,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积极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普法办开展法治微电影、法治动漫大赛,并组织利用单位集中学习时间观看,丰富机关单位法治文化生活。
3.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手段,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推进利用微博、微信等线上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4.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制度,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
5.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人财物保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推动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服务购买工作。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