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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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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306210000014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2-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公开

合水县煤炭局2021年业务费及专家聘请费绩效自评报告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安排及业务工作需要,为进一步促进煤炭工作的开展,全面完成2021年煤炭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申请业务费及专家聘请费1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继续加大宣传《煤炭法》、《煤炭监督管理条例》、省市县煤炭管控相关文件及市县大气办民用煤质量标准要求。

(二)加强监管一、二级煤炭配送网络运营,做到煤炭从运输、装卸、包装环节都在配送中心库房完成,严禁露天堆放生产和经营。定时抽检各配送中心煤炭质量。

(三)在偏远的乡镇和行政村增设煤炭配送网点20个,扩大煤炭配送面,保证群众和单位购煤方便。

(四)继续严格管控劣质的不达标煤炭进入我县市场,落实煤炭销售企业备案登记及煤炭运输车辆管控登记工作。

(五)我县煤炭资源丰富,由于政策环境影响,近年来煤炭及煤层气开采工作处于停滞状态,今年我局结合“十四五”规划,加大煤炭资源开采进度,积极衔接,招商引资,预计“十四五”期间完成何家畔勘察区和吉岘勘察区煤炭详查工作。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合水县煤炭局相关股室

(三)评价依据执行合水县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评估原则:“谁申请、谁负责”“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评价方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数量指标:全年去各乡镇及县级网点督查≧30次得25分,达不到目标值的按照比例酌情扣分。

2.经济效益指标:取得了新的经济效益得25分,达不到目标值的按照比例酌情扣分。

3.环境效益指标:产生一定的环保效益得25分,达不到目标值的按照比例酌情扣分。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用煤群众及煤炭企业满意度≥98%得25分,达不到目标值的按照比例酌情扣分。

  (六)评价人员组成。

绩效评估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王军红

副组长: 乔琳

成员:文新中 李俏莹 郭琰

王洋洋,王震,王李平负责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提出评估意见。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审核。评估组在全面收集与被评估政策和项目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后,进行审核与分析,认为该项目实施有利于县城发展。

现场评价:评估组到现场采取勘察、询查、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总体意见为该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非现场评价:评估组在听取相关方汇报或介绍后,对所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提出评估意见为该项目具有可行性。

综合评价:评估组在现场与非现场评估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对照评估方案中内容,对政策和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认为该项目具有可行性。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综合评价该项目具有可行性,推荐纳入2022年预算。

(二)非现场评价情况分析。指评估组在听取相关方汇报或介绍后,对所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与分析,提出评估意见为该项目具有可行性。

(三)现场评价情况分析。评估组到现场采取勘察、询查、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总体意见为该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合水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二)项目过程情况。该项目为全年实施。

(三)项目产出及效益情况。

1.市场建设工作。目前,全县建成一级优质煤炭配送中心1个,占地39.7亩,储煤库房4600多平方米,入驻商户3户;乡镇二级煤炭配送中心5个,储煤库房5座7000多平方米,村级配送网点20个。全县煤炭库存周转总量达到10万吨以上,为冬季煤炭保供工作奠定了基础。

2.环保管控工作。主要从减少煤炭运输环节、存储场所粉尘和污水污染,降低使用环节燃煤空气污染着手,协助县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局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每月定期前往各煤炭销售网点进行检测检查,督促储煤场所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合水县储(售)煤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合理布局、封闭储存、防污抑尘,建立煤炭销售台账和煤质监管台账,完善环评手续,全面落实防扬尘、防污水、防噪声“三防”措施。对无“三防”措施和未履行环评、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储(售)煤场所限期进行整改。全年联合执法检查10余次,查处取缔不合格经营者3家;劝诫流动商贩13人次,劝返无票运送车辆3辆。二是在“冬防”工作控制燃煤污染方面,制定了《合水县2021至2022冬防工作散煤管控方案》,督促全县煤炭配送中心和配送网点完善煤炭配送台账,核查煤炭来源,严控煤炭质量。经过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全县民用散煤销售基本纳入我县配送体系管理,散煤乱堆乱放、零散售卖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3.煤质抽检工作。一是协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煤质抽检力度。严格执行甘肃省民用散煤标准。从加强流通领域煤炭质量抽检工作入手,县市场监管局制定下发了《2021年煤炭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全年共抽检民用散煤50个批次,全部合格。二是县优质煤炭一级市场对全县的二级市场及村级销售网点民用散煤随时进行抽检,县煤炭局不定期对全县煤炭经营企业进出煤台账进行检查,没有发现不合格散煤。

4.道路设卡管控工作。一是全力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煤质卡口管理工作。联合县公安交警和派出所民警,在板桥和吉岘望宁路口设立两个检查站,对过往运煤车辆进行查验,主要检查“合水县运煤车辆道路通行证”和购煤票据,验证运煤人员是否纳入县优质煤炭配送体系管理中,严厉打击违法运输民用散煤,无证销售民用散煤的各种市场乱象。9月以来劝返无票运送车辆3辆,查扣并送检无证销售散煤半挂车1辆。有力地震慑了私拉乱售的散煤经营者。二是严格落实煤炭遮盖和车辆清洗措施。对轻微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整改,对严重的运煤车辆环境污染问题移交县生态环境分局处理。10月以来,现场整改运煤车辆遮盖不严问题10起。三是健全完善的运煤车辆通行证备案制度。委托县一级煤炭配送中心发放车辆通行证并备案登记,煤炭局每月核查登记备案情况。凡是目的地合水境内的运煤车辆,必须纳入县一级煤炭配送中心管理。至12月底,共发放“合水县运煤车辆道路通行证”24个。

5.保供稳价工作。一是进入冬季以后,对全县农村居民和县城集中供热用煤数量进行了合理预测,及时督促全县一、二级煤炭企业储存优质民用散煤。同时,县主要领导带领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多次前往市内煤矿企业衔接协商,在集中供热前和环县万盛煤矿签订了6.5万吨的供热用煤,保证了全县供热用煤。二是加强市场监测和政府部门调控作用,及时对全县煤炭经营企业民用散煤进行了价格预警提示,严格控制利润,全年利润率控制在8%-13%之间,没有哄抬物价问题发生。(烟煤大块价格:1-5月700元/吨左右,6-7月800元/吨左右,8-9月1200元/吨左右,10月1800元/吨左右,11月1500元/吨左右,12月1000元/吨左右。)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明确牵头股室,落实专人负责,对照文件要求逐项检查,做到主动、及时查找项目档案资料和资金凭证等材料,重点检查项目预算费用和实际使用费用情况。进一步总结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时做好项目档案管理,积极派员参加县上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会议,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我局绩效评价准确度。

绩效评价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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