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310100000022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9-1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22年度 中共合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2022年度
中共合水县纪委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对全县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直部门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做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委设10个科室,2个事业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心、纪检监察信息技术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决算详情后附:中共合水县纪委2022年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11.1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2万元,增长0.2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1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1.1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1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5.88万元,占92.56%;项目支出75.27万元,占7.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11.1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23万元,增长0.2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万元,增长0.2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1.19万元,支出决算为89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增加。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1.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养老保险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未纳入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3.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5.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4.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1万元,下降0.67%,主要原因是.县委巡察办财务独立,收入支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61.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34万元,下降16.66%,县委巡察办财务独立,收入支出相应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维护费、三公经费支出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三公经费等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34万元,下降16.66%,县委巡察办财务独立,支出相应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34.83%,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会议转为视频会议,故会议减少。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20.95%,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培训次数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9.92万元,支出决算为9.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14万元,下降65.86%,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购置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44万元,支出决算为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4万元,下降75.68%,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购置车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44万元,支出决算为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万元,下降27.67%,主要原因是1、疫情影响减少外出;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关于规范车辆运行规定。
3.公务接待费 全年预算数为3.48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万元,增长35.01%,主要原因是由于案件增多省市及县外工作组增多。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24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62.5万元。组织对“2022年纪委、监委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经费专项经费”“2022年度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2年纪委、监委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经费专项经费”“2022年度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22年纪委、监委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半年度办案人员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二是办案及借抽调人员的公务保障水平提高;三是纪检监察机关业务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2022年度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5万元,执行数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视频会议室标准化建设个数1处;二是购置办公设备数量34套件;三是纪检监察装备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三)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表后附。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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