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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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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306250000018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6-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决算公开

2022年度合水县人大办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依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庆办发〔2019〕52号)、《中央合水县委办公室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办发〔2020〕16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对2022年财政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2年3月30日合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批复我单位县级专项资金共项,涉及金额30万元,实际支付15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合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合水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六个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的通知等文件,对县2022年县级财政支出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本项目特点,按共性指标10分(具体为成本指标3分,产出指标3分,效益指标3分,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1分)。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

1.2022年人代会会议经费

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0分。(详见评分表)

2.2022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10分。(详见评分表)

自评结果:总体上看,经费项目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至各企业,未发现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为规范人代会会议费和代表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支持和保障县级人代会和人大代表开展活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合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费和人大代表参加履职活动的差旅费、代表培训学习的相关费用、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和开展活动的相关费用、代表履职产生的交通、餐饮、学习资料、误工补贴等费用给予报销。

2.项目管理

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1.2022年人代会会议费。项目应拨付资金15万元,由于会议延期,实际拨付金额0万元;

2.2022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应拨付资金15万元,实际拨付金额15万元

以上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县级专项资金,2022年人代会会议费由于合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延期,因此未支付。2022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已支付,确保人大代表顺利开展代表培训和履职活动,倍加珍惜人大代表的荣誉,时刻牢记代表的使命,切实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附件:合水县人大办2022年绩效评估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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