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参与扫黑除恶在行动
近日,合水县司法局要求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将扫黑除恶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要求基层12个司法所和县、乡两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广泛动员县专业调委会和乡、村调委会及“五老人员”等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一线调解员作用,协同参与扫黑除恶,在调解过程中认真摸查黑恶线索,深挖细查黑恶根源,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延伸渗透到扫黑除恶斗争中。
一是结合全县集中开展坚持发展 “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和“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 迎国庆”专项活动及人民调解化解信访积案清零行动。将扫黑除恶行动融入其中,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重点区域、重点人员进行深入摸排,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要求县专业调委会,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利用“阳光调解”和“1+3+X”矛盾纠纷化解合水模式,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二是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深入帮扶村肖咀乡梅家寨子村利用“合水县司法局流动调解室”参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办理调解案件3起。并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讲活动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在“合水司法”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发送信息10余条,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积极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营造人人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对所在乡镇的6名社区服刑人员和48名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拉网式”走访排查,深挖其涉黑涉恶线索。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人民调解和扫黑除恶工作有机结合,要围绕重点,强化措施,加大涉黑恶线索排查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从源头上防止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加强宣传,迅速形成了全民参与专项斗争的良好局面。同时,切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实效。
截至目前,尚未发现涉及黑恶势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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