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第五督导组督查指导合水县“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2月21日,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第五督导组一行在组长、省耕管总站站长崔增团的带领下,前来合水县督查指导“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督导组一行现场查看了我县上报认定的黄玉旺岩棉彩钢厂、马珂珂汽车维修站、刘航兵广大生态园等3起“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现场,以及怡露生态园违法违规建设整治整改现场,随后进行了座谈交流。
崔增团强调: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行动工作部署,对照省市工作方案要求的三类问题,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和整治整改,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二要强化宣传引导,把正面宣传引导作为平稳推进大棚房清理清查的关键,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依法依规自觉守法意识,营造“大棚房”清理整治的良好氛围,全面遏制 “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全力巩固工作成效。三要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地农用,促进农业设施健康有序发展。四要及时整改验收,要按照省“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结果验收方案,及时组织对全县“大棚房”问题整治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验收,整理完善工作资料,迎接省市验收。
合水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紧盯清理整治重点,坚持县乡联动,共清查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问题51宗,其中:“大棚房”问题3宗,涉及一般耕地面积10.7亩,已于2018年11月20日完成了整治整改。其他占用耕地违法违规问题48宗,涉及耕地面积142.99亩,截止2月20日,全县已完成整治整改45宗,恢复农业生产功能面积123.99亩,预计月底前即可完成。
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有关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陪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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