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83000000/202410290000012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0-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合水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三年滚动计划》政策解读
2024年5月15日,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水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三年滚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实施后,将结合我县城乡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服务,进一步加快合水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诸多亮点值得关注:
亮点一:《计划》起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通过制定《计划》是十分必要的,能够规范土地管理,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合理配置资源,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此外,《计划》系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中的延续执行计划,结合保障能力、用地(市场)供求、资金投入及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因素,适时调整滚动计划,保证了《计划》的可行性。
亮点二: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1.《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第二条 储备计划
(四)各地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
(五)各地应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结合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升级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676号)文件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统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与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提交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亮点三:《计划》编制原则
(一)按照本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计划总体目标,指导具体项目确定;
(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低效、闲置土地。一是国有和城镇集体改制企业用地的收储开发,二是对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闲置用地的收回;
(三)适度控制投资规模,保障土地储备健康发展。投入的资金优先用于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尽量少占农用地,原则上不占用基本农田;有限储备开发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同时要与储备土地供应及资金回笼相衔接,降低资金运行风险。
亮点四:合水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总体安排
(一)土地储备总量:年度拟新增土地储备面积688亩;
(二)储备地块规模:我县2024-2026年计划储备地块16宗,面积1294亩。其中,2024年计划储备地块8宗,面积798亩;2025年计划储备地块5宗,面积189亩;2026年计划储备地块3宗,面积307亩。
(三)储备地块规划用途。2024-2026 年计划储备的地块,按规划用途划分,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119亩、交通用地78亩、商服用地10亩、工业用地521亩、住宅用地566亩。
亮点五:《计划》实施基本思路
县土地储备中心具体负责土地储备计划的执行;县财政部门主要承担土地储备资金的落实;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市场需求,及时做好储备土地的供应,加快资金回笼;各有关镇政府和县相关部门协调做好土地储备供应前置工作,推进土地储备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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