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83000000/202410290000012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0-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合水县推动县城规划区棚改征迁遗留处置和腾退土地管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巩固全县棚改征迁储备土地成果,全力做好城市建设各类用地保障,依据《合水县县城规划区棚改征迁遗留问题处置和腾退土地管护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发〔2023〕4号),持续推动县城规划区棚改征迁遗留问题处置和腾退土地管护利用工作落实落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文件起草的过程
2023年2月3日,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县城规划区棚改征迁遗留问题处置和腾退土地管护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合政办发〔2023〕4号),经县政府十九届第17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通过县政府领导征求意见,并根据各位领导反馈的意见建议,分次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县政府十九届36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和高效管护利用为“突破口”,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为“工作主线”,以解决部分棚改征迁腾退未利用土地脏、乱、差现象和健全收储土地全过程管理保护体制机制为“首要任务”,打好遗留问题处置“主动仗”,夯实土地管理保护“基本功”,下好土地要素保障“先手棋”,进一步规范县城土地资源征收、储备、利用和管护,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全力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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