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83000000/202111100000009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的信息咨询、技术培训、课题研究及代理代办工作; 开展农村和城镇农地转用、土地征用的前期技术审查及审批后的实施工作; 多方筹集资金,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产业化,吸引其它社会资金投入土地开发整理; 受局委托具体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重点示范项目、重点工程统征及有偿服务; 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它事项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隶属于合水县自然资源局。核定编制11名,均为事业编制,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主任1名、科员10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度,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决算收入2330.46万元, 2019年决算收入1758.72万元,决算收入比去年增加571.74万元,同比去年增加32.51%。
2020年度,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决算支出2330.46万元, 2019年决算支出1758.72万元,决算支出比去年支出增加571.74万元,同比去年增加32.51%。
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及人员增加。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20年度,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决算收入233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0.46万元。
2020年度,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决算支出2330.4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90.53元,占3.88%;项目支出2239.93万元,占96.12%。
(三)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支出合计90.54万元。其中,(1)商品和服务支出15.59万元。办公费1.02万元,水费0.124万元,电费0.45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差旅费1.28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培训费0.62万元,维护费11.55万元。(2)工资福利支出74.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7.3万元,津贴补贴18.2万元,奖金22万元,绩效工资1.98万元,其它缴费5.47万元。
(三) “三公”经费
2020年度,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 2020年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支出0.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其中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35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3万元,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0.65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0.35万元,较预算下降53.85%。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各项工作组的检查及项目的验收。共接待8批次,35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事业运行支出经费85.05万元,2019年度事业运行支出经费42.97万元,增加42.08万元,增加97.93%。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固定资产价值322270元。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39.93万元,支出1439.93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土地整理中心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指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