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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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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83000000/20240914000001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9-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2023年度合水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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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合水县自然资源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水资源、草原资源等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评价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八)负责组织全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起草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根据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申报和监督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林政执法、查处破坏森林植被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有合水县自然资源局下属土地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国土所、林业站、退耕办。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调查监测及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及建设项目规划股、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利用股、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股、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股)。

下属单位。具体为:

1.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2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为合水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合水县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

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0个)合水县土地储备中心、合水县土地整理中心、合水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合水县林业工作站、合水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合水县亚行办、4个国土所。

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合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3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含县局机关和合水县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合水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合水县亚行办、合水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合水县林业工作站、合水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合水县地质环境监测站、4个国土所共 11个。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后附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873.7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21.94万元,增长45.41%,主要原因是原下属会计独立单位财务合并。(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873.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73.7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87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89万元,占23.96%;项目支出3705.82万元,占76.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873.7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521.93万元,增长45.41%。主要原因是原下属会计独立单位财务合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3.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0.55万元,增长56.55%。主要原因是原下属会计独立单位财务合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3.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38万元,占2.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5万元,占0.68%;节能环保支出632.03万元,占12.97%;城乡社区支出47.51万元,占0.97%;农林水支出1769.00万元,占36.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09.75万元,占35.08%;住房保障支出37.04万元,占0.7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79.92万元,占9.85%;债务付息支出35.72万元,占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254.44万元,支出决算为487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下属会计独立单位财务合并。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227.79万元,支出决算为3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财政资金困难未配套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下达时间差及原下属会计独立单位财务合并。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6.65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专项资金下达时间差。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住房保障支出在年初人员经费中统一预算。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7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下达迟缓。

7.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追加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7.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5.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9.51万元,增长37.91%,主要原因是原下属会计独立单位财务合并。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医疗保险费、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02万元,下降57.14%,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 续费、水费、电费、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9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9万元,下降77.12%,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3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每年下浮政策,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3万元,下降71.07%,主要原因是根据每年下浮政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3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每年下浮政策,

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3万元,下降71.07%,主要原因是根据每年下浮政策。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 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02万元,下降57.14%,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48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87.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87.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87.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等,完成省市下达各项目标任务,深入做好自然资源局工作,根据《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专人进行了项目自评工作,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8.负责组织全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10.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11.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3.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14.根据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荒漠化防治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申报和监督森林采伐限额。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便民高效。

(二)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概况

单位内设机构共6个,分别为(一)办公室。(二)调查监测及确权登记股。(三)国土空间及建设项目规划股。(四)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利用股。(五)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股。(六)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股)。下辖7个直属单位,分别为合水县土地储备收购中心、土地整理中心、自然资源执法大队、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林业工作站、亚行办、监测站,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按照党中央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合水县自然资源局坚持将绩效管理贯穿2023年预算执行全过程,结合实际制定了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自评价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8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89万元,项目支出3705.82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年度财政资金支出符合国家的政策,与实际需求高度相关;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资金到位及时,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实际需要实施,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效果较好;项目后期政策、资金、人员的落实,为项目可持续运行提供了较好的保障,具有高度可持续性。

(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包括部门管理(资金投入、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人员管理、重点工作管理)、履职效果(部门履职目标、部门效果目标、社会影响)、能力建设(长效管理、组织建设、信息化建设情况、人才建设、档案管理)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4方面。

数量指标:全年共完成监测48次;

质量指标:监测数据准确率100%

时效指标:监绩效目标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生态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改善的理念提高95%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3%。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偏差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因业务水平有限,年初预算的编制支出类别上理解不够,比如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日常业务操作时容易出错。

2.预决算项目支出编制需进一步明确、精细化。同时项目执行率需进一步提高。

3.随着对预、决算编制工作水平要求越来越高,数据编制要求越来越精准、规范;时间紧、任务大;加之现行决算工作与实际账务处理工作间衔接还存在一定差异;会计人员业务明显增加,人员紧缺,加之业务操作水平有限,实际操作中确实感到力不从心。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全部的预算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以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细化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

二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按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资金划拨程序,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

四、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通过认真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综合评分99.72分,评价结果为优。2023年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情况良好,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及信息公开等都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要求进行,全年收支平衡,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得到了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3年本单位全面完成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今后,我单位将绩效自评结果进一步应用于本部门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全面改进财务及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对于绩效评价结果将与决算数据一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合水县自然资源局决算公开2023年.xlsx

合水县自然资源局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pdf

合水县自然资源局整体绩效评价及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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