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83000000/202206200000007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6-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合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合水县水流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合水县境内水流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以水流作为独立登记单元,共预划分14个登记单元,分别为莲花寺水库登记单元、马莲河登记单元、葫芦河登记单元、固城河登记单元、瓦岗川河登记单元、县川河登记单元、固城北川河登记单元、老城北川河登记单元、小川子河登记单元、盖家川河登记单元、刘巴沟河登记单元、太乐沟河登记单元、罗维沟河登记单元、茆沟河登记单元。
二、开展水流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水流登记单元涉及范围
本次水流登记单元内所涉及本次登记区域涉及12个乡镇47个行政村及6个国有林场(具体见附表)。
四、调查方法
根据外业调查工作底图,通过内、外业核实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以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形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
五、工作机构
为顺利开展工作,合水县人民政府成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自然资源局。
六、配合事项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单位等相关主体,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出席现场指界,配合完成外业调查工作。
七、其他事项
本次承接合水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水流登记单元的作业单位为甘肃煤田地质局一四六队。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本次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事项有异议的,可向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934-5561030,地址:新民西路19号。
特此通告。
合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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