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83000000/202503070000003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3-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曦华明珠大厦7号商铺)
申 请 人:唐伟、涂芳
被继承人:唐永吉
申请人唐伟、涂芳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5年3月4日向合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唐永吉于2024年12月16日去世。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西华南街曦华明珠大厦7号商铺,面积:83.38㎡。
三、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达成一致,该不动产权由唐伟、涂芳继承,除申请人唐伟、涂芳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合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受理股(合水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C33)。
联系电话:0934-5651260
合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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