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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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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83000000/202211230000012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1-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工作动态

合水县高效完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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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启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该项作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助力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制定了工作计划,强化组织保障,完成了省级汇交任务。全县80个行政村共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546本,形成了权属界线清晰,图形数据详实,调查成果完善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管理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超前谋划合理安排。在国家、省市安排部署自然资源确权工作之初,县政府于2020年12月及时组织召开了自然资源确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会,制定下发了《合水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等。2021年5月,在确定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招标方案时,合水县在梳理分析、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先于国家、省、市就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纳入招标方案,结合国有林场与村组相邻界线较长的实际,将国有林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划分为1个标段,于2021年11月完成项目招标。确权工作全面启动后,县自然资源局专门成立检查指导组,建立定期报告和调研制度,采取周报表、月调研、季通报的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建立了工作进展统计台账,详细记录每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在调查中遇到的问题,县政府分管领导现场调研,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形成了政府组织,多方联动、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调度,统筹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权属调查工作。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涉及多个部门,在权属调查的过程中,需要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全力配合,才能保证这两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为此,合水县在调查之初,就明确了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用地审批、用地供应、不动产登记、基本农田划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方面的资料,林草部门负责提供林地一张图、集体林地矢量图层以及林地管护等资料,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提供承包经营权审批、耕地管护区等资料,环保部门负责提供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管护区等资料,水务部门负责提供河流、水库管理界线等资料,交通部门负责提供县级道路管护类资料。在实际工作中,合水县采取整村推进的工作方式,将河流、国有林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确定为1个整体,协调相关部门与村组代表共同参与,现场解决权属争议,现场签字确认界线,在本次调查内业资料分析时,合水县争议区多达52万亩,但通过协同推进工作模式,近51万亩的争议区都现场得到了解决,确保了权属界线无缝衔接,互为支撑。

三、明确工作原则,总结提出了确权登记“四看”法。在

自然资源调查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的过程中,合水县针对权属纠纷主要集中在国有林场与村组界线不清,管理区域不明确,导致确权时签字不畅,确认不畅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维护稳定,保障群众利益”、“保护资源,便于管理”的工作要求,探索提出了确权登记“四看”法,一看土地使用确定归属。对于村组群众已连续使用20年,现在还在使用的,确定为集体所有。二看确权成果确定权属。对于已核发林权证、承包经营权证的,确定为集体所有。三看管理权限确定归属。对于由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荒山、荒坡,或者虽然与农民集体无清晰权属,但已由林业总场实施了林业栽植、种植项目,农民集体未提出异议的地块,确定为国家所有。四看管理经营便利度。对于确权过程中出现“飞地”的,组织权利主体双方,共同商议,对界线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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