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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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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205180000002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5-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合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甘政发〔2021〕86号)《庆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庆政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防火期。2022年全县森林防火期为2022年1月1日至5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草原防火期为2022年1月1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1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二、落实防火责任。全面推行林长制,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乡镇属地领导责任、自然资源局行业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子午岭管护局合水分局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的,县自然资源局要建立森林草原防火联防机制,明确联防职责,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三、严格火源管控。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县政府将根据需要划定森林草原防火区,严格落实用火审批。在森林草原区及其边缘地带500米内,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进行点烛、燃香、烧纸等用火祭祀活动,严禁焚烧秸秆等农事生产用火,严禁吸烟、点火取暖及野炊,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制作、销售、燃放“孔明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进行爆破、射击等涉火活动,严禁其他野外用火极易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进入防火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扫描防火码和接受防火安全检查,严防火种进山入林。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凡违反有关规定,阻挠、妨碍相关检查活动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四、加强隐患排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全面防范火灾发生。要充实一线管护、巡查力量,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段,加强日常巡护,严格入山检查,做好联防联保,管住重点人群。对人员活动频繁区域、林草区道路两侧和电力设施周围的秸秆、杂草等可燃物集中进行清理,确保形成安全隔离带,避免因串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五、科学防范应对。各乡镇、子午岭管护局合水分局、县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要全面开展扑救器材装备、防火物资的清点检修工作,加强防扑火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培训和日常演练,做好各项应急扑救火准备工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牵头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协调做好气象预警、林区治安维护、交通畅通等保障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机制。消防救援大队专业队伍要24小时备勤,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险火情,及时组织扑救。

六、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多措并举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全民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能力,确保有火不成灾、有灾无伤亡。

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火险,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拨打森林草原防火机构。合水县森林草原火情报警电话:119、12119、0934-5520822(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的单位要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组织扑救,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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