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313000000/202403150000001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2-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4年肖咀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示
根据2024年1月19日合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本年度收支预算和有关事宜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现公示我单位收入预算916.95万元。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我单位全年支出预算916.9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869.8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以上年度工资为基数,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人员经费552.72万元;
(2)社会保障支出:养老保险74.4万元;失业保险2.17万元;工伤保险0.93万元;医疗保险36.69万元;公积金56.1万元。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74.2万元(包括工会会费);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人员取暖费6.59万元、遗属供养1.02万元、丧葬抚恤费65万元。
2、专项经费47.13万元,其中:
(1)村级办公经费36万元;
(2)税收征管工作经费5.29万元;
(3)乡镇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回收工作经费0.86万元。
(4)生猪扑杀补助经费4.98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核定三公经费3.26万元,较2023年3.28万元下降0.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较2023年1.79万元下降0.01万元;公务接待费1.48万元,接待740人次,较2023年1.49万元下降0.01万元。三公经费不单独核拨,包含在单位公用经费之中。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政府采购根据当年工作重点,按照需求有计划的安排采购。
2、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为加强财政收入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并签订股室业务责任书,及时开展资金收支绩效评价工作;严格履行财政资金支出要求,跟进各项资金支出进度,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行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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