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313000000/202112270000006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情况说明
一、发放对象:兰州银行发放的2021年末续贷到期的扶贫小额信贷,以户为单位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借款农户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或边缘易致贫户,不得为一二类低保户和五保户。
二、贷款金额:≤原脱贫小额信贷贷款余额,控制贷款金额上线不超过3万元。
三、贷款期限:3年,按贷款金额4:3:3比例列还款金额。
四、年龄:借款人及配偶年龄俊18——65岁之间。
五、征信:借款农户名下无未结清逾期或者不良逾期贷款。
六、合同面签:借款农户和配偶需亲临面签合同,配偶无法前往或者单身状况,须由乡村干部提供担保。
七、单户资料:
1、小额信贷申请审批表两份(村、镇、乡村振兴局签字章子、加注意见)。
2、合同两份(填写借款人栏4行、借款金额、借款用途、保证人1栏4行)
3、还款计划两份(还款比例 4:3:3)
4、征信授权书1份
5、农户信息调查表1份(村、镇签字)
6、产业照片两张(借款人和产业共同入镜)。
7、借款农户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本复印件2份(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同一页)
8、保证人为配偶: 结婚证复印件2份(结婚证丢失由村级开具关系证明2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簿复印件2份(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同一页)。
9、保证人为乡村级干部: 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簿复印件2份(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同一页)。村上出函说明借款人配偶不能办理原因,特让谁担保。
八、放款流程:乡镇根据兰州银行签约的农户数和金额出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推荐函和汇总表,兰州银行见函审核已签约的农户资料,对审核完毕对资料向乡镇反馈具体放款明细,乡镇负责清偿农户原扶贫小额信贷,兰州银行进行放款。
注:需乡镇提前组织收集农户资料,完成农户申请审批表、合同、还款计划、农户信息调查表内容填写,提前联系乡村振兴局对申请审批表盖章审批,联系农户拍摄产业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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